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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20省區市49個地方已出臺“31條”具體辦法

2018-11-29 07:24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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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新聞發言人馬曉光28日在國臺辦新聞發佈會上介紹,自11月下旬以來,又有內蒙古自治區,湖北省武漢市、廣東省東莞市、江蘇省無錫市和揚州市推出了“31條”具體落地措施,迄今為止已有20個省區市的49個地方結合當地實際推出了落實的具體辦法。

馬曉光表示,在各地區、各部門推出的具體措施中,不少措施富有地方特色,給人感受非常突出,也受到了普遍關注和好評。比如,北京市明確規定,鼓勵中關村示範區的台資企業以知識産權質押的方式向銀行貸款,通過評審的項目可以獲得相應的補貼;上海市明確規定,支持台資企業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的展示、銷售和採購;江蘇省明確規定,定期舉辦針對台資企業的“紫峰獎”評選活動,獲獎企業可享受相關産業的政策支持。還有,福建省明確規定,實施“源頭管理、口岸驗放”的閩臺商品快速驗放的模式,擴大台灣進口商品等第三方檢測結果的採信範圍;貴州省明確規定,支持台資企業參與貴州大數據電子信息産業的發展,參與“健康貴州”的戰略行動;內蒙古自治區明確規定,支持台資企業參加“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參加中蒙博覽會等自治區的重點會展。

對於“31條”措施的落實和推進情況,馬曉光表示,目前已取得顯著效果。他還就文教科技領域、台灣同胞參評各類榮譽獎項方面、兩岸影視合作方面、政府資金支持、參與公共工程建設、農業領域等六方面舉出例證予以説明。(記者 羅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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