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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濱海新區出臺新辦法:科研人員將享更大人財物支配權

2018-11-30 13: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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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天津11月30日電(記者 毛振華)記者日前從天津濱海新區政府獲悉,該區日前出臺《天津市濱海新區科技計劃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將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人財物自主支配權,簡化審核驗收程序,釋放科研人員創新活力,提高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實施的整體效能。

據濱海新區科技和工業創新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管理辦法規範了項目指南發佈、受理評審、審批立項、過程監管、結項驗收、經費管理等各個環節的管理流程。直指項目安排分散重復、資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等在實踐中發現的痛點,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據介紹,管理辦法調整範圍較廣,通過充分鬆綁,給予科研人員更大人財物支配權。其中,項目承擔單位可以在研究方向不變、不降低申報指標的前提下自主調整研究方案和技術路線,上報備案即可;項目承擔單位要制定本單位績效支出使用和管理相關制度,績效支出對象為承擔項目的科研人員及與項目直接相關的人員,績效支出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額。

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對已勤勉盡責,但因體制機制改革、技術發展、市場變化、政策調整、企業經營不力、研發團隊核心成員發生意外等不可預見原因,導致項目難以完成預定目標,科技主管部門、項目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予以免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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