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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三角省市協同立法:支持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

2018-12-01 18:0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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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12月1日電(記者仇逸、岳德亮)上海、江蘇、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的人大常委會會議最近分別表決通過各自省份的《關於支持和保障長三角地區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的決定》,要求抓住重大歷史機遇,凝心聚力支持和保障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這也是長三角地區地方立法工作協同的最新成果。

11月2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相關決定。決定明確了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意義,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總體要求和推進機制;明確了上海人大支持和保障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重點工作,在規劃對接、法治協同、市場統一、生態保護、共建共享等方面提出要求。

決定要求推動長三角地區建立統一的市場標準體系,營造規則統一開放、標準互認、要素自由流動的市場環境,率先消除行政壁壘等。

決定中的多項內容與百姓獲得感息息相關,包括信息服務平臺互聯互通、大型科學設施協作共享、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公共交通異地掃碼通行、民生檔案異地查詢等。

根據決定,上海會同江蘇、浙江、安徽爭取國家關於長三角地區一體化發展的綜合規劃及政策支持,爭取國家改革創新試點在長三角地區先行先試。決定要求,上海要進一步發揮好龍頭作用,主動對接、積極協同、率先作為、互利共享。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表示:決定在起草過程中,立足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定位,著力在支持和保障上下功夫;既將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已經形成的好機制、好做法固定下來,又著眼于未來發展需要,努力為政府先行先試提供法治支撐。

11月30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關於支持和保障長三角地區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的決定》。決定明確,浙江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相關重大專項規劃等應當主動與上海、江蘇、安徽對接等。

浙江省、設區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有關制度設計,應當加強與上海、江蘇、安徽的協同,逐步做到標準協同、監管協同。

決定提出“建設美麗長三角”,加強三省一市在大氣、水、土壤、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作協同,建立健全跨區域污染聯防聯治機制。

而在11月23日,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也分別表決通過相關決定。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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