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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11日起正式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2018-12-07 09:20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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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記者從自治區政府新聞辦獲悉,12月11日起,我區將正式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根據財政部規定,退稅物品的退稅率為11%。

據了解,滿足以下4個條件的境外旅客可申請退稅,一是同一旅客同日在同一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二是退稅物品尚未啟用或消費。三是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買日不超過90天。四是所購退稅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攜帶或隨行托運出境。退稅的幣種是人民幣,退稅方式包括現金退稅和銀行轉賬退稅兩種,退稅金額不超過1萬元的,可以自行選擇退稅方式;退稅金額超過1萬元的,以銀行轉賬方式退稅。

目前,廣西首批試點退稅商店有33家,其中南寧市15家、桂林市9家、防城港市9家。可以辦理離境退稅代理機構有3個,分別是中國銀行廣西分行、桂林銀行和北部灣銀行;退稅代理網點分別設在南寧吳圩國際機場、桂林兩江國際機場和東興口岸。(記者 吳麗萍 實習生 張園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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