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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檢方出臺20條意見 為民營企業“撐腰”

2018-12-08 16: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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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京12月8日電(記者邱冰清、朱國亮)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近日發佈《關於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職能作用依法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5部分共20條,對當地檢察機關嚴格區分罪與非罪、改進辦案方式、依法監督糾正侵害民營企業的違法行為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進一步細化具體服務和保障措施。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王方林介紹,意見的重點是各級檢察機關在辦理涉民企案件時,嚴格區分民營企業正常經濟活動與經濟犯罪界限,從有利於促進企業生存發展、保障員工生計、維護社會穩定出發,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依法妥善處理。並對涉騙型經濟行為、非法集資、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非法經營、挪用資金、企業人員賄賂等涉企經濟犯罪的認定給出了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

同時,意見結合檢察機關偵查監督、公訴、民事行政監督等具體職能,從依法慎重適用人身、財産強制措施,依法慎重把握起訴標準、依法保障涉案民營企業人員訴訟權利等方面,對檢察機關改進辦案方式提出具體要求。

此外,對涉及破壞民營企業營商環境、侵犯民營企業産權、妨礙民營企業公平競爭等違法犯罪行為,意見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強化對刑事不當司法行為的監督,強化涉企民事行政案件的監督,堅決糾正涉企冤假錯案發生。

“通過意見的出臺和實施,全省檢察人員將更深刻認識到服務和保障民營企業的重要性,慎重把握涉企犯罪的法律政策界限,規範司法行為,強化法律監督,最大限度減少辦案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的影響。”王方林表示,將積極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努力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檢察保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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