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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中國駐日使館
發出領事提醒 呼籲我公民在日遵紀守法

2018-12-09 07: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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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東京12月8日電 綜述:中國駐日使館發出領事提醒 呼籲我公民在日遵紀守法

新華社記者姜俏梅

據日本媒體12月初報道,11月26日,11名中國人在北海道木古內町因非法滯留被捕,另有46名中國人去向不明。目前這一事件仍在調查之中。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8日向記者介紹近年我使領館領事保護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問題,呼籲中國公民在國外應遵守所在國法律,中國駐外使領館領保工作維護中國公民合法權益,但不袒護個別人的違法行為。

非法滯留“打黑工”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長崎縣近年成為中國郵輪遊客熱門目的地。2017年,共有299艘來自中國的郵輪停靠長崎縣內長崎港及佐世保港,郵輪遊客達82萬人次。中國郵輪遊客無須提前申請日本簽證,只需將護照交由郵輪代理公司保管並憑護照複印件辦理簡易入境手續即可上岸遊覽。

今年以來,中國駐長崎總領事館多次接到郵輪代理公司通報,中國遊客在上岸遊覽期間去向不明,未按時返回郵輪。據統計,2018年長崎總領館共收到18名中國公民失蹤通報,其中郵輪遊客17名,技能實習生1名。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提醒,持短期簽證或郵輪遊客擅自滯留日本“打黑工”,一旦被發現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今年8月,長崎總領館接到長崎拘留所通報,稱因涉嫌非法滯留被關押在該所的中國公民來某要求領事探視。據了解,來某于2017年12月20日乘郵輪抵達長崎後私自脫離團隊前往埼玉縣餐廳工作4個月。今年5月,來某多次前往東京入國管理局,申請辦理回國手續,但因其涉嫌違反日本出入境管理和移民認定法而被捕,後被轉至長崎拘留所關押,法院判其有期徒刑1年、緩期3年執行。來某後於10月1日被釋放。

出國務工選擇正規渠道 切莫輕信網上仲介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還提醒廣大公民,出國務工必須選擇正規公司、正規渠道,辦理與工作目的相符的簽證,切莫輕信仲介和所謂朋友介紹的“打工”,以免在損失錢財的同時觸犯日本相關法律。

中國公民楊某,不顧家人反對,經所謂“朋友”介紹,在網上找到一個招工仲介,並在旅行社花費3萬多元人民幣辦理了所謂日本務工手續和停留期為15天的旅遊簽證。到了日本後,“接頭人”在機場收取仲介費後便藉故失蹤。楊某不懂日語,且無就業資格,因此流落街頭。今年2月下旬,他到中國駐日本使館尋求幫助時已是身體虛弱,精神恍惚。後經使館協調,楊某最終於3月回國。他一意孤行的做法不僅被黑仲介和旅行社騙去錢財,還在異國他鄉留下犯罪記錄,給個人和家庭都造成巨大影響。

非法務工不受日本法律保護 發生意外無保障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提醒,打“黑工”係違法行為,諸多權益無法保障,不僅會面臨法律制裁,留下不良記錄,還有可能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甚至斷送健康和生命,成為自己和家庭永遠的傷痛。

我公民宋某2018年9月在日本千葉縣一工廠工作時,因叉車事故意外身亡。日本警方在現場確認時,發現宋某所持日本居留證件係偽造,與工廠沒有簽訂雇傭合同,係非法務工。駐日使館接到警方通報後,迅速聯絡宋某國內家人辦理護照和人道主義簽證,赴日辦理後事。由於宋某係非法務工,其家人在辦理死亡手續、遺體火化、後續賠償方面都面臨巨大困難。宋某正值壯年,本是一家的經濟支柱,卻客死異國他鄉,留給家人無盡的悲痛。

中國公民林某2014年4月以技能實習生身份來到日本千葉縣農村做農活。2016年7月,林某在未履行任何解約手續的情況下離開,赴茨城某建築公司工作(此時林某已經因未在工作範圍內從事規定工種淪為“黑工”)。茨城用人方在未檢查林某的勞動用工合同、未為林某辦理任何勞災保險的情況下雇用了林某。

2017年5月,林某因與日本工友N發生口角,被N潑汽油並點燃,導致嚴重燒傷。在林某住院期間,該建築公司支付了住院治療及定期診療費用。2017年7月,建築公司和N的代理律師與林某簽署和解書,賠付林某400萬日元。和解書表明:至此,林某與公司解除雇傭合同,公司、N、林某三方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關係。

林某簽證期限為7月5日,林某出院後,警署以超期滯留罪將其逮捕。儘管林某後經使館多方協調成功申請到勞災,並嘗試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但其“黑工”身份導致維權不利,身體病痛和心理陰影將伴隨余生。

上述案例顯示,非法務工不受日本法律保護,一旦發生意外,非法務工人員在工資福利待遇、醫療保險、工傷賠償等方面均無保障,個人和家庭要承受的損失將遠超務工所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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