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成都:醫療機構將主動向患者提供處方

2018-12-15 10:26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成都12月15日電(記者 董小紅)在成都市,醫療機構應按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並主動向患者提供處方,門診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

這是記者15日從成都市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産流通使用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獲悉的。

通知要求,全面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的投入政策,鞏固破除以藥補醫成果,建立公立醫院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的新機制。同時,堅持醫療、醫保、醫藥聯動,統籌推進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允許慢性病患者持處方到社會零售藥店購藥等改革。

據了解,成都還將探索建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信用等級管理和黑名單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智慧監管系統,發揮省、市聯動機制,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

通知還要求,將醫藥費用控制情況與公立醫院財政補助、績效工資核定、院長評聘等挂鉤,對達不到控費目標的醫院,視情況核減或取消資金補助、項目安排,並追究醫院院長相應的管理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