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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道路交通糾紛實行網上一體化處理和統一賠償標準

2018-12-25 10:03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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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道路交通糾紛實行網上一體化處理和統一賠償標準
賠多少心裏有底 動動手一鍵辦理


文字/周青莎 製圖/王偉賓

12月24日,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河南銀保監局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四部門制定的《關於建立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試點工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和主要情形損害賠償責任比例(試行)》(以下簡稱《賠償標準》)。兩個文件的施行,再加上試點地區已經開通的道路交通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使道路交通糾紛處理變得更加便捷。

隨著我省汽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道路交通糾紛數量也逐年攀升。2015年至2017年,僅訴諸法院的道路交通糾紛案件增幅就達262%,遠高於其他民事案件的平均增幅。過去,遇到此類糾紛,當事人要頻繁往返于公安機關、保險機構、鑒定機構、調解組織、法院,加上損害賠償標準和證據規則不統一,給群眾帶來很大不便,也增加了糾紛處理的難度。此次兩個文件的出臺正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

《意見》明確了道路交通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的工作流程、案件適用範圍等,並對上傳數據信息、案件編號、檔案管理等進行了規範。《賠償標準》則在全省範圍內統一了道路交通糾紛損害賠償標準和證據規則,固化當事人賠償預期,促進糾紛快速化解,實現類案同判。《賠償標準》對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近20項賠償項目的計算方法、必要證據、適用標準等進行了明確與規範。《賠償標準》于12月13日起施行,該標準施行後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審案件,適用該標準;該標準施行前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施行後尚未審結的一審、二審案件,以及該標準施行前已經終審、施行後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該標準。

全省保險機構、公安機關、調解組織和各級人民法院在處理道路交通糾紛時,都適用上述標準,從而實現道路交通糾紛理賠、調解以及裁判標準的統一,提高糾紛化解質量和效率。

為了“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一年來,省高院與省公安廳、省司法廳、河南銀保監局建立協調機制,進行數據對接,選取了72個縣區開展試點工作,建立道路交通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打破各部門之間的數據壁壘,實現信息共享和工作聯動。《意見》從總體要求、目標任務、部門職責及分工、主要內容、組織實施等方面對全省道路交通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試點工作進行規範。

試點地區道路交通糾紛當事人只需要登錄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按照提示進行註冊,就可以通過智慧化的計算,預測出賠償標準,進行訴前調解、起訴立案、預約網上開庭,還可以辦理保險一鍵理賠。當事人還可以通過平臺隨時查看案件進程,既高效又透明。

道路交通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運行以來,我省共有1394起道路交通糾紛申請適用一體化平臺進行處理,目前已經處理完成799起道路交通糾紛,其中640起調解成功,調解支付金額為2167.29萬元。

省高院民一庭庭長劉天華介紹,以往由於標準不統一,一旦發生道路交通糾紛,當事人對賠償數額心裏沒底,雙方很難達成一致,造成大量糾紛不能通過訴前調解得到解決,現在通過網上平臺,當事人按照標準輸入相關信息,就能預測出賠償數額,調解變得順暢多了。(記者 周青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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