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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報中央環保督察
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167人被問責

2018-12-27 18:3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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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12月27日電(記者 史衛燕)27日,湖南省委省政府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根據查明事實,決定對8個黨組織、167名責任人進行問責。其中,廳級幹部28人,處級幹部94人,科級及以下幹部45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20人,予以誡勉等組織處理47人。

據悉,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7月25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

通報詳細披露了湘潭市政府環境保護工作亂作為問題突出、部分地方頂風出臺阻礙環境執法的“土政策”、南嶽衡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法採礦問題突出、飲用水源保護區違法違規項目清退不力、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規開發問題突出等多起典型案例。

如湘潭市、湘鄉市政府及環保部門在湘潭鹼業備案管理中弄虛作假。湘鄉市環保局故意隱瞞企業超標排放事實,在代擬文件中弄虛作假。湘潭市、湘鄉市政府把關不嚴。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湘潭市政府副秘書長章禮華政務警告處分,給予湘鄉市副市長趙造時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湘鄉市環保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周紹春政務記大過處分,對湘潭市副市長羅偉予以誡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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