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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應急管理部印發《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辦法(試行)》

2018-12-27 19:32 來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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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應急管理部印發《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是《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的配套政策,是規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工作的部門規章,對消防員招錄條件與範圍、招錄程序、紀律與監督等作了規定。

《辦法》規定,消防員招錄工作實行計劃管理,嚴格招錄標準,堅持公正公開、平等自願、競爭擇優的原則。由應急管理部統一部署,省級應急管理部門成立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政策指導和提供服務。

《辦法》明確,消防員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主要從本省級行政區域常住人口中招錄,根據需要也可面向其他省份招錄。消防員招錄對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志願加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年齡在18周歲以上、24周歲以下,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和心理健康,品行良好等。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退役士兵、政府(企業)專職消防隊伍中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優先招錄。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26周歲;對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專業人才,經應急管理部批准年齡還可進一步放寬。

《辦法》規定,消防員招錄按照宣傳動員、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體格檢查、政治審核、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心理測試和面試、公示、錄用等程序組織。新錄用消防員將參加為期一年的入職培訓,培訓合格的正式簽訂接收協議,工作5年(入職含入職培訓期)內不得提前離職。非正當理由提前離職的,今後不得參加國家公職人員招錄(聘),並記入公民徵信系統。消防員招錄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對招錄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招錄單位、工作人員和招錄對象,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根據《辦法》,應急管理部近期將對消防部隊轉制後首次招錄消防員工作作出部署。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