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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辦就最高人民檢察院改革內設機構 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等情況舉行發佈會

2019-01-03 12:49 來源: 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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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9年1月3日(星期四)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張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童建明介紹最高人民檢察院改革內設機構,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國新辦就最高人民檢察院改革內設機構,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有關情況舉行發佈會。中國網 宗超 攝

國新辦新聞發言人胡凱紅主持發佈會。中國網 宗超 攝

國新辦新聞發言人胡凱紅:

女士們、先生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大家出席國務院新聞辦今天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今天我們很高興請來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張軍先生,請他向大家介紹最高人民檢察院改革內設機構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有關情況,並回答大家感興趣的問題。出席今天發佈會的還有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童建明先生。

下面,先請張軍檢察長做介紹。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張軍。中國網 宗超 攝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張軍:

新年伊始,主持人告訴我是今年的第一場新聞發佈會,我們檢察機關舉行這樣一次新聞發佈會,大家能夠積極參加,首先表示感謝,問一句新年好!

我想先説一説作為檢察機關為什麼要進行這樣一場新聞發佈會。大家對司法比較熟悉,對中國檢察機關或多或少有一些了解,但是社會上甚至我們的一些公職人員都未必。去年10月份,我到中央黨校講檢察工作,問一個搞社會科學的領導幹部,知道我們檢察機關是幹什麼的嗎?他説我知道,抓人的。我説,這是過去反貪職能中的部分偵查權,現在轉隸了,整體劃為國家監察機關,我們監察機構做了改革。説明社會上對檢察機關的職能、權力的行使不了解,不了解就沒有辦法運用好國家的檢察權維護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了解了、理解了,才能夠支持,更重要的還有檢察權是不是按照憲法法律規定去運行,是不是履行了憲法法律規定的法律監督職能,公平正義在這個職權行使下能夠得到實現。出於這樣一個考慮,我們覺得有必要借助國新辦新聞發佈會這樣一個平臺介紹一下我們的工作,對主持人也表示感謝。

為什麼要以檢察機關內設機構的調整、全面履行法律監督的職權作為這次新聞發佈的主題,也是為什麼要舉辦這樣一場新聞發佈會,就是讓大家了解,通過我們內設機構調整,對檢察機關職能最便利、最直接,也最全景的了解。去年,我們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整體部署,深化了內設機構改革。可以用三句話來概括:

第一,形勢使然。為什麼要做內設機構改革。中國共産黨的十九大明確作出了一個判斷,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過去的物質文化作為人民群眾的主要需求,因為供給不夠,所以作為一個主要矛盾去解決。改革開放40年,我們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是怎麼樣由過去的“有沒有”變成現在的“好不好”,怎樣能讓人民群眾更充分地、更平衡地得到物質文化更高層次的需求保障。在這個基礎上,還要滿足人民群眾在進入新時代以後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方面內涵更豐富、水平更高的需求。按理説,物質文化的需求比起30年前、20年前、10年前有了極大地提高豐富,我們都有這個感受。人民群眾應該更加高興、更為滿意,毫無疑問是這樣。但是因為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又有了新的、更高層次的需求,一些地方、一些時候在一些領域還有不少社會問題,各種各樣的矛盾,有的時候甚至還很尖銳。正常嗎?太正常了。2600年前的管子講過,“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正因為我們過去重視解決人民群眾的生活問題,解決最基本的人權問題,解決得好,生發出進一步的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等新的需求,這是更高層次、水平的需求,社會進步了,人民群眾的要求更高了。正是因為我們發展了,才有這樣新的問題,使我們的社會能夠進一步向前發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司法機關、人民檢察院怎麼樣在新時代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任務,從供給側滿足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更高水平的需求,這是我們要解決的問題、要做的文章。要把十九大報告的要求變成我們的實際行動,深化司法改革,內設機構改革,就是回答這個問題。這就是我們説的形勢使然。社會發展,人民群眾出了卷子,我們來回答。

第二,重塑性變革。我們內設機構改革做了系統性、整體性、重構性的改革。系統性,就是把檢察機關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整體做一個佈局,做一個調整,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社會發展的需求。整體性,不僅最高檢,而且地方各級檢察機關要統籌考慮。重構性,原來的捕訴分開、控申分開,還有其他一些隨著時代的發展相關職能部門的作用已不那麼突出,我們要重新調整、重塑。

第三,要有鮮明的時代特徵或者時代特徵鮮明。一是滿足人民群眾的需要;二是要突出專業導向;習近平總書記講要提升我們的專業能力,要有專業思維,檢察機關是專門機關。三是實行捕訴一體,優質、高效完成檢察刑事職能。四是堅持統一規範,“以上率下”,統一業務機構名稱職能。

下面請大家提出的問題,我們知無不言。

胡凱紅:

謝謝張檢察長。下面開始提問,提問之前通報所代表的新聞機構。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記者:

請問張檢,我們注意到這次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很大的一個變化就是撤銷原來的偵監廳和公訴廳,實行捕訴一體的辦案機制,這個機制之前在業界有過討論。我們想問一下這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什麼?實行捕訴一體化之後,如何加強對檢察官辦案的監督和約束?謝謝。

張軍: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也很專業的問題。捕訴一體對應的就是我們此前的捕訴分開。1995年檢察機關設立了反貪局之後,檢察機關的刑事檢察,特別是反貪這一塊職能中的偵查、批捕、起訴,在檢察機關、在反貪職能的行使過程中是一體的。社會上的有些學者和法律人提出來,應該有內部的監督制約,以確保反貪職能的行使符合法律規定,體現公正公開、透明公平。2000年以後,我們做了這樣的調整,我們檢察機關內設的偵查監督部門,就是對公安機關立案、初查,認為可能構成犯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案件,移送報請檢察機關批捕,由這一個部門行使。批捕以後,公安機關按照法律規定進一步進行偵查,調查取證。兩個月的時間,特殊案件可以延長,認為確實構成犯罪,事實、證據充分,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機關由另一個部門叫公訴廳或者是公訴部門,經過審查以後,向法院提起公訴。

這樣分開職能行使檢察職權,優勢是有內部制約,捕錯了不一定訴,訴錯了,回頭總結總結捕的問題。但是有一個效率的問題,有一個內部監督的實質化問題。從檢察機關來講,分設兩個部門,捕訴分開,很多地方檢察機關,包括最高檢是由同一個副檢察長分管,我們能想象這個內部制約的效果會怎樣。同時有一個效率的問題,捕的時候熟悉了的案件,訴的時候是一個全新的案件,重新熟悉肯定影響效率。質量,我們老檢察告訴我,公安機關移送批捕是三個罪名,比如毒品、搶劫、盜竊,一看毒品現場查獲,有20克海洛因在身上肯定不會捕錯,批捕了,不會發生後來的賠償問題。另兩個罪名就未必很仔細地去審查。兩個月以後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毒品這個罪沒有問題,能夠起訴認定,最終宣告有罪。那另兩個罪名在事實證據上需要進一步補查的,只好退捕,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而公安機關這個時候時過境遷,又有新的任務,誰來承擔?就算有人能做,證據散失,影響了法庭起訴出示證據指控證明犯罪的質量。這個問題是比較突出的,也是比較普遍的。

針對這樣的一個實際,我們提出捕訴一體,也是在反貪職能轉隸以後,我們沒有了對職務犯罪這一部分的偵查權,內部監督制約的需求也有了很大變化。儘管檢察院組織法的修改還有14個罪名的偵查權放在了檢察機關行使,可以由人民檢察院行使,我們考慮到這個制約,單設一個部門去行使。實踐證明,實行捕訴一體,質量、效率都能夠得到進一步保障提高。

這裡有一個數據,吉林省檢察機關實行捕訴一體,他們改革得比較早,2017年做了這樣的調整,批捕和提起公訴的時間分別縮短了12.3%和12.4%。同時,每起案件瑕疵問題,捕訴分開的時候是6個半,捕訴一體後下降不到3個。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一些地方實行捕訴一體,集中一個辦案組去辦批捕起訴的案件,效率質量也都證明有大幅提升。誰來監督你們這樣一個運行機制呢?除了內部有辦案指標,讓它科學化,我們正在做這方面的調整,相關監督機制都會跟上。以後我們會有不同的方式,把內部監督進一步落實。有機構的管理、檢察指標的管理。同時如果該捕的不捕,公安機關還可以提請檢察機關復議。本院維持不捕的,公安機關還可以向上一級檢察機關提請復核。這個監督會更直接、更有力。勉強捕了,不訴出去,我這個辦案組,這個檢察官就認為你捕錯了,你可以勉強上法庭起訴,人民法院怎麼可能勉強給你維持呢。這是另一個約束機制,訴訟法規定的相互配合,同時還有一個互相制約,絕不會勉強定罪。勉強定罪還有律師,還有當事人呢。這樣的制約,這樣的監督會來得更實。我們對捕訴一體是經過充分論證的,專家學者一開始是不贊成的,後來我們請他們到江蘇檢察機關、法院、律師聽取意見,再到吉林聽取方方面面的意見。在江蘇的時候,專家學者們是抱著不行的態度,這樣做怎麼能夠很好地落實你們的法律監督職權?到了吉林的時候,思想觀念就有了明顯轉變,現在是怎樣才能夠更好地落實捕訴一體的問題。到年底12月4號,中央批准了我們的內設機構改革是“三定”規定的方案,無論是內部還是社會專家學者,還是有關部門,認識和意見總體上趨於一致。這是我們在六七月份的時候,甚至八九月份的時候還難以想象的。現在認識已達成一致,接下來是怎麼樣在今年把它運行好、管理好、落實好的問題。謝謝。

路透社記者:

問一下關於被拘留的兩位加拿大公民康明凱和邁克爾,請問中國政府什麼時候會正式起訴這兩位加拿大人?謝謝。

張軍:

謝謝這位外國記者朋友。這兩個案件媒體上都有了很多報道,國內外都比較關注。按照中國法律,他們處在被調查階段。在辦理這個案件過程當中,都是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沒有任何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毫無疑問,兩位加拿大公民在中國違反了我國的法律規定,現在接受調查是符合程序的,相信會按照程序向前推進。謝謝。

人民日報記者:

我們注意到,這次改革將原來民事行政檢察廳一分為三,分別是民事檢察廳、行政檢察廳和公益訴訟檢察廳,請問這樣改革的依據和考慮是什麼?謝謝。

張軍:

這也是一個很好的問題。社會對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的行使確實不是很了解。這與我們自己怎麼樣去宣傳,怎麼樣讓檢察職能更好更充分地為人民、為社會服務,從新時代的要求來講,我們做得還是有差距。改革前,我們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只是由一個民事行政檢察廳負責。“重刑輕民”“重刑事輕行政”的問題客觀存在。刑事檢察機構有偵查監督、公訴和公訴二廳,還有刑事執行檢察廳,一共是四個刑事檢察機構。負責民事行政公益檢察的機構只有一個。民事申訴案件,過去幾年大幅度上升,遠遠超過了刑事申訴,行政申訴也有上升。公益訴訟檢察2016年、2017年經法律賦權試點,2017年6月份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修改,賦予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職能。很明顯,民事行政檢察廳不能滿足人民群眾新時代對檢察機關職權行使的需求。

面對這樣一個現實,最高人民檢察院主動從供給側進行改革,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把公益訴訟檢察專門分立出來,得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的高度認可。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在去年8月份同意分設,增設一個公益訴訟檢察機構。人民群眾有那麼多的申訴案件,我們現在積壓的案件有幾年前的、有十幾年前的,民事行政檢察廳不能夠適應需求。因此我們進行分設,根本考慮就是辦案的需求,滿足人民群眾追求公平正義的需求,落實民主法治,落實好以人民為中心的要求,我們做了這樣一個調整。

機構調整了,檢察官數量能夠滿足嗎?檢察官的能力能夠跟上嗎?這就是我們機構改革以後今年需要逐一去解決的問題。人,我們自己學習培養,還從下級檢察機關遴選、從有關部門去選調。能力,自己建設的同時,我們在去年5月份設立了民事行政案件專家委員會,有103人,由全國律協專業委員會選擇經驗更豐富的律師來擔任,還有退休法官、專家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有法律這方面專業知識的代表。我們選擇他們參加到這個專家委員會裏來,在為我們辦案提供相關諮詢意見的基礎上,幫助把握哪些案件應該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訴;哪些案件雖然有問題,但是可以通過檢察建議的方式去糾正;哪些案件沒有任何問題,應該給予維護,維護好人民法院的司法最終裁判的權利,該維持的,去做好維持的工作。謝謝。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國廣記者:

我們想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內設機構改革完成之後,下一步地方檢察機關的內設機構改革將如何推進?謝謝。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童建明。中國網 宗超 攝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童建明:

這個問題由我來回答。這次高檢機構改革,剛才張檢都介紹了,其中最集中的特點是統一規範。大家知道,我們檢察機關的內設機構過去可以説“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誰有本事爭取設個機構就設個機構,搞得“五花八門”,上下左右,機構的名稱、履行的職責都不一致。檢察機關作為一項司法工作,這是最需要規範的一項工作。司法工作是很講專業、很講規範的,機構的統一和規範是保證我們這項工作專業和規範的前提和基礎。

為了保證我們檢察機關能很好地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提升我們的專業化、規範化建設水平,這次機構改革特別強調要統一和規範。對於各級檢察院,原則上都要一致起來,要求下級檢察院跟上級檢察院的主要業務機構設置原則上要對應,當然這種對應不是説絕對的一一對應。畢竟上級檢察院的人員比較多,下級檢察院特別是基層院檢察人員數量比較少,不可能設那麼多的機構。但是總體上要求我們機構設置的理念和思路要對應,上級有機構,下級沒有這麼多機構,但是可以設檢察官專業化辦案組,或者有獨任的檢察官和上級檢察院的機構負責相同的業務要對應起來,這樣就可以保證上下一致。

同時,我們這次機構改革也要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的名稱要統一。過去在名稱上,高檢叫廳,地方的機構有叫部、局、處、科的都有。現在要求地方的主要業務機構統一叫“部”,省市縣三級院都統一叫“部”,名稱爭取統一。這樣統一以後,對加強我們檢察機關的業務建設,抓好我們系統培訓,提升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能力都是有好處的。

最高檢察院的機構改革在年前已經做了動員部署,已經全面展開,現在正在進行辦案組的設置。地方檢察機關的機構改革,方案也已經印發,地方各級院正在緊鑼密鼓制定方案,在謀劃。高檢院要求這項工作原則上要在今年3月底之前完成。謝謝。

法制日報記者:

刑事訴訟法修改之後,保留了檢察機關部分偵查權,我們注意到,這部分權力放到負責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第五檢察廳,而不是負責職務犯罪檢察工作的第三檢察廳,這樣的設置是出於怎樣的考慮?謝謝。

童建明: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反貪轉隸以後,刑訴法修改保留了檢察機關部分偵查權,保留的這部分偵查權主要是司法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權益、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現在總共是14類犯罪。刑訴法賦予檢察機關這14類犯罪的偵查權,我想首先是對檢察機關的高度重視,也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需要。對於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特別是履行訴訟監督來講,這是一個有效的手段。這個權力放在哪?過去檢察機關負責偵查的反貪、反瀆都已經轉隸到監委去了。是不是單設一個機構或者放在哪一個機構,這兩種方案都討論過,也都是可以的。

現在從機構的優化、協同、高效的原則考慮,把這個職能放在第五廳。第五廳是原來的刑事執行檢察廳,為什麼放在這個廳?其中有兩點我介紹一下。

一是刑事執行檢察廳只要職責是對看守所和監獄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這一類司法人員犯罪很多都與看守所和監獄的這些活動相關聯,比如刑訊逼供罪,就可能發生在看守所,司法人員虐待被監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很多司法人員犯罪都和看守所和監獄有關聯。把這一類犯罪由負責執行監督的第五檢察廳來負責偵查,有它的便利性。

二是刑事執行檢察也在改革。過去在看守所和監獄主要是派駐檢察,我們都有派駐檢察室。去年開始,我們在派駐檢察的基礎之上,推行了一項改革,叫巡迴檢察。對監獄,根據監督的需要,在派駐檢察的基礎上,組織專門力量去巡迴檢察,目的是為了改變過去派駐檢察的弊端。因為派駐以後長期吃住在一起,容易被同化,對有些問題可能視而不見。改成巡迴以後,有利於我們更加深入地去發現監獄存在的問題。經過半年多的試點,巡迴檢察發揮了很好的作用,發現了一些過去不曾發現的問題。這對於推動監獄刑罰執行活動、嚴格依法、擴大刑罰執行的效果都發揮了積極作用。

派駐檢察和巡迴檢察相結合,這是我們執行檢察現在的一個監督模式。巡迴檢察的優勢有它的靈活性和機動性,把職務犯罪偵查放在第五檢察廳,是由刑事執行檢察部門來負責,因為它有一支巡迴的力量,有機構靈活性,有案件的時候辦案,沒有案件的時候巡迴,也有利於機構更好地組織力量來推進這項工作。

我們從機制上還有一個改變,這14類犯罪,高檢院要求原則上由市一級檢察院來立案偵查,基層檢察院發現這類案件線索的時候,要報市級檢察院來立案偵查。當然市級檢察院也可以把案件交由下級檢察院來偵查,或者由基層檢察院協助偵查,它的主導權在市級檢察院。為什麼設這樣的機制?主要是考慮因為這類犯罪從前幾年的情況來看,總量不大,一年四五百件,市級檢察院就有四百多,基層檢察院數量不多。再就是司法人員犯罪相對來講比較複雜、比較敏感,我們司法機關內部的人員犯罪,提到上一級檢察院來偵查,從一定意義上來講是為了保證這項工作的規範,同時也為了排除可能出現的一些干擾和阻力,有助於我們檢察機關更好地履行好這項職能。謝謝。

南方週末記者:

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順著剛才關於司法工作人員的職責犯罪納入第五檢察廳,我想明確一下,比如説關於監察委的調查人員,他們的職務犯罪是否屬於我們的監督範圍?第二個問題,最近看到很多檢察長列席同級法院的審委會的做法,我了解到這是一個檢察監督職能體現。但是我看到業界有一些討論,在列席的時候是否應該討論個案,如果討論個案是否會造成控訴地位不對等,請張檢察長解答一下。

張軍:

非常好的一個問題。按照現在的監察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如果有違法或者涉嫌犯罪的情形,還是由紀委、監委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涉嫌犯罪的,向檢察機關移送起訴,有些案件,檢察機關還可以應監委的要求,可以提前介入,了解情況。

第二個問題,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的審判委員會,這個問題是個老問題,法律早就有規定,各級檢察機關從最高到縣區的基層檢察院都有列席,只是檢察長列席的不多,一直有,但是不多。過去列席的主要工作是什麼,檢察機關抗訴的案件,因此誰分管誰去列席,所以副檢察長為多。我到最高檢工作以後,了解了這樣一個情況,我覺得既然法律規定的是檢察長可以列席,委託副檢察長可以,但是檢察長能夠列席的儘量檢察長列席。第一是體現法律規定,檢察長應當列席的,依法列席。第二是對審判權的尊重。第三是通過列席能夠了解制定司法解釋,總結相關案件的經驗或者教訓,以及檢察機關抗訴案件,從檢察職能行使上還有哪些需要提升,還有哪些欠缺,檢察長列席更有助於使檢察職能的行使,使存在的問題得到調整、糾正、改善,提升我們的檢察能力。

最後是不是會使一些案件的處理失衡,法庭上控辯雙方,審判委員會只有檢察一方,一方面,法律規定了審判委員會可以討論複雜疑難重大案件,這是法律的規定。另一方面,檢察機關可以列席,我們列席的不僅僅是案件,還有討論司法解釋、討論其他涉及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相關的一些審判中的問題。具體案件,我們通過列席進一步闡釋這個案件相關的問題,會促進審判委員會更全面了解情況,不僅是糾正我們自己還存在的一些問題,還能夠把檢察機關的意見通過檢察長列席闡釋出來。

實踐證明效果是好的。當然,也不是檢察長或者副檢察長列席這個案件都得到認可,得到認可的比例比較高。70%、60%,就是抗訴以後得到糾正的。還有30%、40%沒有糾正,維持了,或者是以其他方式得到了糾正,或者得到了變更,這就是一個情況。不是因為檢察長列席都支持。

同時,我在去年作為最高檢察院的檢察長首次列席審判委員會,這事引起了關注,我也沒有想到。我覺得這是一個正常職能,有法律規定,我去履行就是了。我在審判委員會上對於一個性侵女童的案件,對證據怎麼去認定、行使,闡釋了檢察機關的看法。性侵案件和其他搶劫、盜竊、毒品案件證據採信的規則有所不同。性侵女童的案件和性侵成年婦女的案件證據的採信規則又有不同。我們重點把規則講清楚,提供給審判委員會去討論,最後得出來一個公正的裁判結果,人民法院認可,社會認可,有關方面也認可。這恐怕也是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作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一個優勢所在。我們會把它很好地去總結,去實施,讓它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特別要講一點,每一個國家的司法制度都是不同的。英美和大陸法係的國家不同,就是英美法係中,美國的司法制度和英國的司法制度也有很大的不同,比如訴辯交易,到英國上哪兒去找,英國1999年法院在參議院裏、上議院裏。法國的行政法院院長誰來擔任?總理。自己在決定自己的案件,他們的司法制度我們能借鑒嗎?不能。我們的司法制度,我們也不是説讓人家都去理解,要有我們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還有中華傳統法文化的自信。謝謝。

中新社記者:

作為一位準媽媽,我非常關心孩子,近期看到一批社會案件當中孩子既可能是受害者也可能是加害者。這次我們關注最高檢增設了第九檢察廳,專門負責未成年人的檢察工作。想請問,第一為何要設置這個檢察廳,第二是第九檢察廳近期有什麼規劃和舉措?謝謝。

童建明:

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感謝你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關心和關注。的確,我們國家有近3億的未成年人,所以未成年人的權益保護關係到我們億萬家庭的幸福,也關係到我們祖國和民族的未來。

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問題,剛才這位記者講得非常好,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加害,一方面是被害。從加害這方面看,現在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逐漸呈低齡化的趨勢,同時還呈現成年人化、暴力化的趨勢,一些極端的惡性案件經常發生。另一方面從被害這方面看,被害兒童、遺棄兒童、性侵兒童這方面的案件時有發生,對於未成年人權益的侵害和危害很嚴重。剛才張軍檢察長講到的,他在列席了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的這起案子時,就是一位老師性侵學生的案件,也是一起嚴重的案件。

對於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也有兩個特點:一是,它的專業化要求很高。刑事訴訟法專門設有未成年人的特殊程序,對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有很多不同的程序,包括像對未成年人訊問和詢問的時候要有合適的成年人到場,對未成年人為了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可以更多地適用附條件不起訴,也包括他和成年人一起犯罪,要實行分案起訴,對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要封存,在會見的時候還有一個親情的會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很多適合未成年人特點的刑事訴訟程序,這都是一些專門化的程序。

二是,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對社會支持要求很高,很多工作需要社會的支持,比方説,對未成年人要進行社會調查,要了解未成年人的家庭、社會背景,還需要引進一些心理輔導,需要我們請一些義工給未成年人進行心理疏導。也包括建立一些關護基地,一些熱心企業或者社團建設專門的未成年人基地,對涉罪或者有錯的未成年人進行專門的關護幫教,這些都需要社會支持。所以這項工作很大的特點就是專業化和社會化要很好地結合起來。這兩個方面結合得越好,這項工作的功能和作用就發揮得越大。

未成年人特殊的程序是縱貫刑事訴訟全過程。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特點,公安和法院是兩頭,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中貫穿刑事訴訟全過程,從立案監督開始,到逮捕、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到最後執行監督。檢察機關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既有特殊的職責,也有特殊的便利條件。設立專門的機構,有利於我們集中運用好法律賦予的特殊程序和特殊手段,也有利於和社會組織加強溝通協調,動員社會各個方面的力量,一起做好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工作。

這個機構的成立也是實踐探索的結果。早在1986年,上海市的長寧區檢察院第一個設立少年起訴組,專門負責少年犯罪的起訴工作。後來由此逐步發展,現在地方檢察院已經有24個省級院、1400多個市縣級檢察院都設立了專門的未成年人檢察機構,專門從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沒有設立這個機構的檢察院也大多都有專門的辦案組或者專門的檢察官來負責這項工作。很多地方都有一些制度、機制的創新。比如,前不久我到湖南株洲市檢察院調研,他們帶我去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株洲市檢察院市區發生的所有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案件都集中到一個區,叫天元區檢察院辦理。這一層樓都是未成年人檢察機構辦公的地方,有辦公室,還有一些社會的心理諮詢師,有心理輔導室,都配得很齊全。這些機制上的創新,對於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開展是非常有益的。

2015年底,高檢院設立了專門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當時是作為一個臨時機構來統籌協調這項工作。這次機構改革,這項工作正因為它的重要性得到了中央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在機構很緊張的情況下,設立了專門負責未成年人檢察的專門機構,我們叫第九廳。第九廳的設立,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具有里程碑的意義。我們將以此為新的起點,努力推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上一個新的臺階,以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更好地呵護我們祖國的花朵健康成長。謝謝。

中國日報記者:

請問張檢一個問題,目前檢察機關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備受社會關注,今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全面履行法律監督的職能,糾正法院系統的冤假錯案大概有多少,主要涉及哪些類型的案件?下一步機構改革以後,檢察機關在進一步加強法律職能監督方面有何重點工作和安排?謝謝。

張軍:

謝謝你,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法律監督職能的行使是憲法規定的檢察機關的最基本職權,辦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刑事案件中,檢察機關負有批捕、起訴兩項職能。公訴以後定罪了或者是不定罪,如果是生效裁判,當事人可以繼續向法院申訴。申訴以後,法院經審理,是維持或者是改判,如果還有不服,檢察機關可以進行法律監督。認為確有錯誤,還可以提起抗訴。或者是檢察機關支持公訴,一審、二審結束,檢察機關認為案件不公正,應該定罪沒有定罪,或者應該判甲罪判了乙罪,檢察機關可以直接行使檢察權,提起抗訴,不需要等案件結了,當事人提出申訴再抗訴。

民事行政案件,特別和廣大記者朋友講的,老百姓要了解民事申訴案件,法院終審了,當事人不服民事行政的裁判,依法只能向法院提起申訴,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審理,改判或者維持,申訴程序終結了。當事人如果還不服,這時候可以向檢察機關提起申訴。檢察機關,剛才我們講的這一類申訴案件,最近三五年每年都有20%、30%這樣的幅度在上升,遠遠超過了刑事案件的申訴,因此我們把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三合一的廳一分為三。

在過去一年裏,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受理的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申訴案件是12930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起抗訴的是155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的是550件。最高檢直接辦理的福建鄒俊敏販賣毒品案和江西李錦蓮故意殺人案,經過最高法院指令再審以後,都得到了改判。在刑事檢察監督方面,發揮的作用應該是至關重要的,維護司法公正。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方面是我們的一個短板,是一個弱項。現在案件積壓800多件,剛才我講有十幾年的、甚至更長時間的,我們這次機構調整,就是要加強這方面的工作,讓人民群眾真正到體會到習近平總書記講的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就要有機構的、程序的和司法檢察人員辦案能力的保障。今後,我們會進一步加強這方面的工作。謝謝。

經濟日報記者:

這次內設機構改革對檢察機關來説是一次“內科大手術”,重塑了很多的檢察職能,這對檢察機關意味著什麼?檢察機關對外的法律監督能力和話語權增強了嗎?

張軍:

檢察機關內設機構調整是一次重塑,我們它是系統性、整體性、結構性的。毫無疑問,就是要提升檢察機關的法定職能作用,使我們的專業化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和保證。分門別類,一件事情由一個部門、一個機構去完成,按照這樣一個原則,我們把一到四廳的刑事檢察分設為普通刑事犯罪、重大刑事犯罪、職務犯罪和經濟金融類新型犯罪這樣四個專業,和審判機關、公安機關相應的職能部門也對應上,專業化能力、辦案的質量效率肯定會有一個明顯提升。要有一個實踐,我們去把它運行好。

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分開了,未成年人檢察也分開了,毫無疑問,給我們各級檢察機關廣大檢察官增加了壓力,也意識到自己能力還不足。為了適應,去年10月份,我們的內網上增設一個檢答網,就是滿足回應各級檢察機關每一名檢察官提出的問題。運行了兩個多月,全國93%的檢察官登錄加入檢答網,問詢問題有5000多個,80%都在三兩天內得到了答覆。這讓我們看到全國檢察機關在我們內設機構調整的過程當中,適應滿足人民群眾新時代的更高水平的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的需求方面,自我提升能力的要求該有多麼強烈。90%的檢察官在這裡學習,最高檢從供給側滿足了這方面的需求,人民群眾也對我們充滿了期待。民事、行政檢察就是這樣,公益訴訟檢察更是滿足人民群眾在公共利益,自己的利益自己又沒有辦法提出來的時候,找檢察官。過去一年,在這方面我們做出的努力得到了社會廣大公民和有關部門的認可。但是我們畢竟是第一年,雖然案件數量大幅度提升,是過去兩年2016年、2017年試點的近十倍,但是我們今年還要進一步加強。

童建明:

關於未成年人保護的問題,你還提了第二個問題,我簡單再補充幾句。下一步怎麼推進這項工作。一是要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檢察的專業化建設。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和成年人不同,要積極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特點和規律,探索適合未成年人的司法模式,刑事訴訟的模式,來進一步推進專業化建設。二是要加強社會力量的動員。因為這項工作需要社會各方面的支持。檢察院成立這樣一個機構,可以使這個機構成為一個發動機,我們在刑事訴訟中前面連接公安,後面連接法院,可以形成合力,同時可以充分調動和加強有關部門的聯絡溝通,調動各方面的社會資源,一起來做好這項工作。三是加強這項工作的專門隊伍建設。從事未檢工作要有特殊的情懷,對孩子有熱心、耐心、關心,同時除了他的專業知識以外,還需要有一些社會知識、教育學、心理學的知識,對未成年人檢察隊伍的綜合素養的提升也非常重要,所以我們通過加強培訓來推動這支隊伍專業能力的提升。通過這些方面的工作,來更好地保護我們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更好地呵護我們祖國花朵的健康成長。我補充做這一點回答。謝謝。

張軍:

可能大家還會有問題,我們以後再通過不同的方式和大家多加強交流。今天我們通過這樣一個形式,和大家介紹我們檢察工作,也只是把我們改革和檢察職能一些最主要的跟大家做一個比較簡單的溝通介紹,應該説也是通過你們向社會、人民群眾做一個彙報。再有,特別感謝我們媒體記者朋友對檢察工作的關心、支持、理解。檢察權是一個中間階段的權力,如果作為訴訟的話,對訴訟實行法律監督,這是我們的職能。對於訴訟來説是中間階段,逮捕在公安,最終裁判在法院,中間階段逮捕是不是正確,裁判是不是正確,涉及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方方面面,檢察權都能夠按照法律的規定去發揮它的作用。新時代,滿足人民群眾的新需求、更高水平的需求,我們做得還很不夠,我們努力的空間還很大。在人民群眾的監督下,在媒體朋友的監督、支持、理解、幫助下,我們有決心、也確實有信心,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通過內設機構改革,讓我們的自強能夠有一個抓手,在機構調整下,我們去謀法律監督權依法行使、充分的發展,為新時代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方面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貢獻我們檢察官的力量。謝謝大家!

胡凱紅:

謝謝張軍檢察長、童建明副檢察長。謝謝各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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