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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打造標準化數字化智慧化
規範性文件統一發佈平臺

2019-01-25 14:59 來源: 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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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廣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統一發佈平臺”順利上線運行,這是全國首個集“錄入、審核、發佈、檢索、清理”功能為一體的規範性文件智慧管理平臺,是廣州市運用信息化技術和大數據手段提升文件管理水平的有益探索,真正實現全市規範性文件“一次錄入、分級審核、數據同源、統一發佈、信息共享、動態更新”,標誌著廣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邁入標準化、精細化、動態化管理的新階段,推動廣州市規範性文件管理水平再次走在全國前列,為規範和提升規範性文件管理提供了“廣州方案”。

一、背景意義

一直以來,廣州都非常重視規範性文件管理,在多年實踐探索基礎上,建立起一套以“前置審查、有效期制度、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佈、數據庫管理”為特色的“1+1+8”(即一部地方性法規、一部政府規章、八個配套文件)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制度體系,為探索建立“廣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統一發佈平臺”(以下簡稱“發佈平臺”)打下了堅實的制度基礎。發佈平臺是廣州市提升規範性文件管理水平的又一次探索實踐,它不僅是全市統一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電子發佈平臺,還是市、區、街鎮規範性文件的集約管理平臺,全市規範性文件的信息共享平臺和社會公眾高效查詢平臺。

1、權威發佈平臺。

“廣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統一發佈平臺”是全市行政規範性文件權威電子發佈平臺,發佈範圍拓展到了區各部門及各鎮街規範性文件,地方性法規《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第三十五條和政府規章《廣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明確了發佈平臺的法律地位。發佈平臺是全市行政規範性文件電子文本的唯一來源,全市所有現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都必須在該平臺發佈公開,全市所有行政規範性文件的電子文本都以該平臺為準。未在該平臺發佈的文件不得作為實施行政管理的依據,行政相對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2、集約管理平臺。

發佈平臺是市、區、街鎮規範性文件的集約管理平臺,廣州市所有行政規範性文件均須錄入該平臺管理。發佈平臺是2011年建成上線的“廣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檢索系統”的升級版,通過整合全市各個公開平臺,統一發佈渠道,串聯規範性文件管理與發佈環節,建立“一次錄入,分級審核,同源發佈,統一管理”的運作模式,實現市、區、街鎮三級規範性文件規範化、智慧化的集中管理。發佈平臺實現規範性文件全生命週期管理,規範性文件經審查並統一編號後,系統將會自動計算文件的有效期,有效期屆滿前自動提示評估修訂,有效期屆滿後自動標注為“已失效”。

3、信息共享平臺。

發佈平臺是全市規範性文件信息共享中心,所有應公開發佈規範性文件的政府網站必須統一從發佈平臺調取數據。發佈平臺明確統一了規範性文件發佈的基本要素,文件相關信息一目了然。發佈平臺推動規範性文件審核環節與市政府門戶網站等公開平臺發佈展現環節的無縫銜接,實現文件審核一體化與發佈平臺互聯互通,文件經過分級審核、統一編號之後,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統籌實時推送至全市各個發佈平臺,實現了“數據同源和實時共享”,有效避免多平臺發佈産生的系統繁多、數據錯誤、更新滯後等問題,保證了規範性文件發佈的權威性、準確性和一致性。

4、便民查詢平臺。

發佈平臺在市政府網站開設專區,供社會公眾24小時查詢使用。社會公眾可通過文件標題、發佈單位、文件類型、文號、文件狀態、成文日期、實施日期等多種檢索條件進行實時查詢檢索,還可以使用手機、ipad等移動終端瀏覽發佈平臺的文件內容,隨時、隨地可查閱規範性文件。規範性文件發佈後與相關政策解讀文件相互關聯,主動對立法目的、主要制度設計等進行釋疑解惑,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成為社會公眾知曉公共政策、監督權力運行的重要渠道。

二、亮點和特色

“廣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統一發佈平臺”以統一發佈為突破口,以分級審核為立足點,牢牢把住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最後一關”,運用新技術手段和大數據方式,首次實現全市規範性文件“一個平臺全管理、市區街鎮全覆蓋”,推動規範性文件全生命週期的標準化、數字化、智慧化管理,切實提升了規範性文件管理水平和運行實效。

1、一次錄入、分級審核。

廣州市所有行政規範性文件,包括區各部門及各鎮街規範性文件,由起草部門按照程序完成起草並正式簽發後,通過專有賬號上傳至發佈平臺,一次錄入即可,無需再上傳任何其他信息公開平臺,有效避免了多次錄入、重復錄入、數據錯誤、發佈遲滯等問題。規範性文件一經錄入發佈平臺,市、區司法行政部門分級審核,確保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意見得到落實,確保規範性文件不存在合法性問題,把好發佈前的最後一關。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文件由市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審核;區政府、區各部門及各鎮街規範性文件由區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審核。

2、數據同源、統一發佈。

發佈平臺電子文本是全市規範性電子數據的唯一來源,全市各部門官網公開的規範性文件都必須從發佈平臺調取數據。規範性文件在發佈平臺顯示時,系統會自動同步生成統一編號,作為識別規範性文件的文件編號。其中,市一級文件統一編號以“GZ”開頭,區一級文件統一編號以各區拼音首字母開頭,如天河區編號以“TH”開頭。發佈平臺還統一了規範性文件發佈的基本要素,具體包括文件名、文本全文、統一編號、文號、文件類型、發佈機關、實施日期、失效日期、文件狀態等基本要素。

3、信息共享、動態更新。

發佈平臺與市政府網站無縫銜接,錄入發佈平臺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經審核通過後,自動同步推送至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政府各部門門戶網站、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11個區政府門戶網站及其下屬各部門和鎮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等平臺,實現了全網發佈、實時同源、信息共享、動態更新。發佈平臺是全市規範性文件信息共享中心,全市其他信息公開平臺均從發佈平臺統一調取規範性文件數據,從源頭上確保各平臺發佈使用的規範性文件的權威性、準確性和一致性。

4、週期管理、自動清理。

規範性文件自發佈之日起,發佈平臺將自動計算文件有效期。規範性文件有效期屆滿,發佈平臺將自動標注,文件標題變成灰色並加注“(已失效)”。規範性文件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系統自動提示清理,清理信息自動發送至發佈部門,督促和提醒發佈部門及時予以評估修訂或者按規定延長文件有效期後繼續實施。

5、智慧檢索、關聯解讀。

發佈平臺擁有自助智慧檢索功能,社會公眾可設定文件名、發佈機關、文件類型、成文日期等多種方式,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檢索。發佈平臺後臺系統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實現規範性文件數據的實時自動統計。發佈平臺在文件發佈時,還同時發佈了關聯解讀材料,主動釋疑解惑,力求讓公眾“隨時看”、“願意看”、“看得懂”。

三、實施效果

“廣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統一發佈平臺”是全市行政規範性文件電子發佈平臺和市區兩級管理應用系統,推動全市規範性文件的全覆蓋、標準化管理,實現規範性文件從審查到發佈、從生效到失效的全生命週期閉環管理,切實解決了區一級規範性文件管理前置審查不到位、文件清理不及時、文件效力不明確等問題,有效避免了文件數據來源多、信息發佈不及時、文件修訂不及時、文件報備滯後和漏報等問題,全面提高了規範性文件標準化、數字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在建設法治政府、數字政府、服務型政府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一步。

截至2019年1月15日,發佈平臺共收錄全市各類規範性文件4312份,其中現行有效1423份,失效2889份。從內容來看,城市管理1734件,社會民生886件,城市建設444件,發展改革327件,交通管理227件,科創産業225件,商事貿易131件,文化教育119件,環境保護116件,農村農業77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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