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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

2019-02-08 11:01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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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提名的制度
我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

1月31日,記者從省科技廳獲悉,為進一步改革完善科技獎勵制度,高質量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江西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改革現行由行政部門下達推薦指標、科技人員申請報獎、推薦單位篩選推薦的方式,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提名的制度;適度提高省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獎金為15萬元,二等獎獎金為10萬元,三等獎獎金為5萬元;規範科學技術獎設置,省政府所屬部門、省級以下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其他列入公務員法實施範圍的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不得設立由財政出資的科學技術獎。

方案提出,建立定標定額的評審制度。自然科學獎圍繞原創性、公認度和科學價值,技術發明獎圍繞首創性、先進性和技術價值,科技進步獎圍繞創新性、應用效益和經濟社會價值,分類制定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為導向的評價指標體系。(齊美煜 實習生 邱淩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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