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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支持“海河英才”自主創業

2019-02-11 08:34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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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海河英才”自主創業
在津落戶5年內自主創業的學歷型人才納入創業扶持對象

為深入實施“海河英才”行動計劃,吸引聚集更多人才來津創新創業,我市日前發佈《關於支持“海河英才”自主創業的政策措施》,將符合“海河英才”行動計劃人才引進條件,在津落戶5年內自主創業的學歷型人才納入創業扶持對象。

“符合條件的可免費參加創業培訓機構組織的創業培訓。”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鼓勵參加創業培訓,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創業培訓機構培訓費補貼,對參加培訓後半年內成功創業的,按照成功創業人數再給予創業培訓機構每人1000元的補貼。”

為“海河英才”提供創業導師授業指導,符合條件的可參加導師授業活動,“按照最高1:3的比例,與創業導師簽訂不低於6個月的授業協議,通過傳幫帶,提高創業成功率。協議履行完畢後,按照每人2000 元的標準給予創業導師授業補貼;對半年內成功創業的,每成功創業一人再給予創業導師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説。

在創業貸款支持方面,該負責人説:“可申請最高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並按規定給予貸款貼息;對已成功創業且帶動就業5人以上、經營穩定的,可給予最高50萬元貸款再扶持。同時提供小微企業資金支持,對創辦的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國家規定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 15%),並與其簽訂1 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300 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除此之外,還將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且租賃房屋生産經營的,按照每月1800元的標準,給予最長24個月的房租補貼。對成功創業的,給予1年的崗位補貼和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該負責人表示,為了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對創辦的企業吸納我市生源和我市院校外地生源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崗位補貼和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支持創辦小微、初創科技型企業。對創辦的小微企業吸納我市生源和我市院校外地生源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創辦的初創科技型中小企業吸納我市生源和我市院校外地生源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的,給予1年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據了解,我市還將大力支持創辦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對創辦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的,根據吸納大學生創業企業戶數和帶動就業人數給予補貼,每個基地在自然年度內最高補貼500萬元。對被認定為國家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獎勵;對被認定為市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的,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同時,鼓勵申報就業見習基地。對創辦的企業被認定為就業見習基地的,可按規定申請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基地,每留用1人給予2000元的獎勵。(記者 廖晨霞)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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