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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確保500畝以上壩區
種植土地面積不減質量不降

2019-02-18 08:38 來源: 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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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辦法》
確保500畝以上壩區種植土地面積不減質量不降

為嚴格保護500畝以上壩區種植土地,實現壩區農業産業規模化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貴州省500畝以上壩區種植土地保護辦法》,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辦法》規定,500畝以上壩區種植土地是指位於地形坡度小于6度的壩區內,相對集中連片的耕地、園地。《辦法》明確了省、市、縣、鄉級人民政府、各級管委會的責任,對應當劃入、可以劃入、不得劃入壩區種植土地範圍分別作了規定。其中,應當劃入壩區種植土地範圍包括:永久基本農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一般農田、園地中相對集中連片、土壤肥沃、灌排良好、具備一定規模化生産條件的耕地、園地,以及已實施和正在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耕地、園地。

《辦法》要求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500畝以上壩區種植土地管護員工作制度,聘請壩區內行政村1至2名村民為壩區種植土地管護員。各級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要採取措施確保500畝以上壩區種植土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對違反規定擅自佔用、調整、損毀劃定的500畝以上壩區種植土地的,依紀依法處理。對監管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記者 田方 實習生 哈楊婧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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