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秋冬季以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空氣質量同比變差

2019-02-20 21:46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記者 高敬)記者20日從生態環境部獲悉,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空氣質量同比變差,汾渭平原同比基本持平,長三角地區空氣質量有所改善。

根據秋冬季攻堅方案,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PM2.5平均濃度同比要下降3%左右,汾渭平原同比下降4%左右,長三角地區同比下降3%左右。方案還針對各城市分別制定了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7%。濟寧、邯鄲和衡水等3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但只有濟寧和邯鄲的降幅滿足秋冬季改善目標進度要求。3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持平,其餘22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不降反升,最明顯的是廊坊、開封和保定,同比分別上升28.8%、22.2%和19%。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9%。有36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其中35個城市降幅滿足秋冬季改善目標進度要求;鹽城、連雲港和揚州等3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持平;南通和六安PM2.5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上升11.1%和3.2%。

汾渭平原11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8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7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其中5個城市的降幅滿足秋冬季改善目標進度要求;洛陽、三門峽、晉中和臨汾的PM2.5濃度同比分別上升18.6%、12.5%、11.3%和5.5%。

根據中國氣象局國家氣候中心、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聯合會商預測分析,受厄爾尼諾影響,2019年2月至3月“2+26”城市和汾渭平原氣溫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偏少,冷空氣活動較弱,靜穩天氣發生概率較高,不利於大氣污染物擴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