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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城鄉低保指導標準今年各提高8%

2019-02-26 09:12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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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省繼續提高城鄉低保指導標準和補助水平、特困供養補助標準,穩定實現全省農村低保一、二類對象和農村特困人員收入上的“政策性脫貧”。這是記者日前從省民政廳獲悉的。

2019年,全省城市低保指導標準提高8%,由月人均485元提高到524元,平均補助水平由月人均420元提高到455元。全省農村低保指導標準提高8%,一、二類對象月補助水平由310元、290元提高到335元、318元,三、四類對象補助水平不再提高。

根據國家和省上有關政策規定,全省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分為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2019年全省城鄉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照不低於城鄉低保標準的1.3倍確定,即城市和農村特困供養基本生活標準分別不低於年人均8174元、5226元。另外,根據民政部相關要求,今年起我省將照料護理標準按照其具備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種情形,分為三檔分別不低於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進行補助。

據悉,此次提標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6月底前補發到位。(記者 徐俊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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