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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試點按流域設置生態環境監管機構

2019-02-26 14: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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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2月26日電(記者 李美娟)為深入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日前出臺的《江西省在贛江流域開展按流域設置生態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試點實施方案》明確,將探索建立“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環評、統一監測、統一執法”的贛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機制體制。

贛江是江西省第一大河流,流域面積佔全省面積近50%。按照方案,江西將在贛江全流域,即涉及全省8個設區市的51個縣市區進行試點,統籌生態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資源,推動形成流域內不同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共擔、效益共享、協調聯動、行動高效的新機制。

方案明確,在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架構下,設立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協作小組,主要負責研究確定贛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方針政策、重大規劃計劃,統籌協調處理重大水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等;設立贛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辦公室,作為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內設機構,承擔流域協作小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贛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區劃、法規、標準和生態保護補償方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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