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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被徵地農民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

2019-03-01 19:0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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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3月1日電(記者呂夢琦、王井懷)記者從山西省人社廳獲悉,山西省日前出臺《關於對被徵地農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意見》,把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給予養老保險補貼,不再為被徵地農民建立單獨的養老保險制度。

據悉,山西省將堅持“先保後徵”原則,建立“誰徵地、誰負責,誰用地、誰承擔”的籌資機制和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補貼預存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在徵地成本中單列,足額安排,一次性劃撥,用於被徵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確保被徵地農民當前生活有改善、長遠生計有保障。

山西明確要求,各級自然資源、財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堅持“先保後徵”的原則,對未足額預存基本養老保險補貼費用、未出具繳費票據的,自然資源部門不得組卷上報;對未足額預存基本養老保險補貼費用、未提供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對象名單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得簽署社保審核意見,當地政府不得實施供地。

此外,基本養老保險補貼資金的預存管理,將按照財政專戶管理辦法執行,實行單獨記賬、核算,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擠佔挪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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