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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發佈重要文件 科創板規則進一步明晰

2019-03-04 14:2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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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3月4日電(記者 潘清)《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3日晚間正式發佈,科創板配套規則進一步明晰。

問答共涉及16個市場較為關注的問題,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發行標準選擇、未盈利或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企業的信息披露要求、財務指標中“研發投入”的認定、科創板定位的把握等。

問答稱,為增強科創板的包容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市值為中心,結合凈利潤、營業收入、研發投入和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等財務指標,設置了多套上市標準。發行人應當結合自身財務狀況、公司治理特點、發展階段以及上市後的持續監管要求等因素,審慎選擇一項適當的上市標準。保薦機構應當為發行人選擇適當的上市標準提供專業指導,審慎推薦。

申請科創板上市的企業存在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情形的,要求發行人結合行業特點分析並披露該等情形的成因,説明是偶發性因素或經常性因素導致,並充分披露該等情形對公司現金流、業務拓展、人才吸引、團隊穩定性、研發投入、戰略性投入、生産經營可持續性等方面的影響。

尚未盈利的發行人應當披露未來是否可實現盈利的前瞻性信息,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發行人應當分析並披露上市後的變動趨勢。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發行人應充分披露相關風險因素,未盈利狀態持續存在或累計未彌補虧損繼續擴大的,應分析觸發退市條件的可能性。

此外,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發行人應當披露依法落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規定的各項措施,還應披露本次發行前累計未彌補虧損是否由新老股東共同承擔以及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尚未盈利企業還應披露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按照相關規定作出的關於減持股份的特殊安排或承諾。

對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財務指標中“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佔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於15%”,問答明確,研發投入為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形成的總支出。研發投入通常包括研發人員工資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設計費用、裝備調試費、無形資産攤銷費用、委託外部研究開發費用、其他費用等。

在對科創板定位的把握方面,問答稱,發行人自我評估時應當重點考慮以下因素:所處行業及其技術發展趨勢與國家戰略的匹配程度;企業擁有的核心技術在境內與境外發展水平中所處的位置;核心競爭力及其科技創新水平的具體表徵,如獲得的專業資質和重要獎項、核心技術人員的科研能力、科研資金的投入情況、取得的研發進展及其成果等;保持技術不斷創新的機制、技術儲備及技術創新的具體安排;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産經營的實際情況等。

為規範和引導保薦機構準確把握科創板定位,做好科創板企業上市推薦工作,《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企業推薦指引》同期發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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