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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出臺政策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

2019-03-26 08:13 來源: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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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太原市發佈《太原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以更大力度吸引高層次人才來太原幹事創業、追夢卓越,為加快推進人才興市戰略提供智力支撐。

引進對象為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本次人才引進對象為32周歲以下的全日制應屆博士研究生和28周歲以下全日制應屆碩士研究生,要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且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操守,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需經提交申請、發佈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核確定初步人選、體檢、公示、批復備案、聘用和管理8個環節,引進人才試用期1年。

擴大自主引才範圍。《實施辦法》進一步擴大了自主引才單位的範圍,全市事業單位凡是有引才需求的,即可向組織、人事、編制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即可進行自主引才。

簡化程序精准考核。為進一步提高用人單位選才的靈活性、精準性和實用性,本次引進高層次人才採取精准考核方式。市直單位和縣(市、區)委組織部可依據各事業單位及崗位的實際需求,靶向制定考核方案。

高層次人才待遇優厚。為進一步解決廣大來並高層次人才後顧之憂,《實施辦法》規定,符合《中共太原市委辦公廳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放寬人才戶口遷入政策的通知》中相關規定的高層次人才,均可享受3000元-5000元的生活補貼、10萬元-20萬元的購房補貼、1200元的租房補貼、3萬元的學費補貼、5萬元-20萬元的科研經費。(記者 楊彧 通訊員 趙繼釗)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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