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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廳出臺文件規範管理高職專業設置

2019-04-01 09:51 來源: 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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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出臺文件規範管理高職專業設置
學生技能抽查兩次不合格,撤銷專業點

新設專業“雙師型”教師應達到50%以上;新設專業第一學年的實習實訓項目開出率應達到100%,學生專業技能抽查連續兩次不合格的,責令學校撤銷該專業點……近日,省教育廳出臺《湖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專科) 專業設置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進一步規範管理高職專業設置。

《細則》要求,新設專業要有詳實的專業設置可行性報告,有可遵循的《專業教學標準》和科學、規範、完整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有必需的專業人才培養基本質量標準。高職高專院校應設立學術委員會或高職專業設置評議專家組織,定期對學校高職專業設置情況進行審議,定期組織開展專業辦學水平評估。

新設專業一般應具有本專業領域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校內專業帶頭人1名,3名以上專任專業核心課教師,“雙師型”教師應達到50%以上。現有教學場所、校內實習實訓工位基本滿足要求,能確保第一學年的實習實訓項目開出率達到100%,整體項目開出率70%以上,專業圖書資料點500冊。

對於出現辦學條件嚴重不足、教學管理混亂、教學質量低下;人才培養明顯不適應社會需求,就業率連續2年低於60%、對口就業率連續2年低於50%;須參加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應屆畢業生考試通過率連續3年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等情況的專業,應調減該專業招生計劃或停止招生,並對該專業進行整改。

連續3年不招生的專業點,高職高專院校應及時撤銷。同時省教育廳建立專業人才培養質量監測機制,推行專業能力抽查制度,通過專業技能抽查、畢業設計抽查等對高職專業辦學質量進行監測。對學生專業技能抽查連續兩次不合格的,責令學校撤銷該專業點;對參加畢業設計抽查不合格的院校,責令其當年不得備案新設專業。

省教育廳還將建立專業辦學水平分類評價制度,組織或委託第三方每年確定1-2個專業類別開展排序性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佈,引導考生選擇優質品牌專業。(記者 余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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