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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表水環境質量不達標每月最高將罰300萬元

2019-04-01 10: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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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石家莊4月1日電(記者 鞏志宏)為打好碧水保衛戰,河北提出,將對各設區市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情況進行月度通報排名和獎懲問責。其中,對月度排名前三名和倒數後三名的市將分別實施資金獎懲,最高獎懲300萬元。

根據《河北省城市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情況通報排名和獎懲問責辦法(試行)》,河北將重點考核各設區市國省考斷面達標率、重點縣(市、區)考核斷面達標率、重點涉水企業排放達標率三個指標,相加得到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指數,按從大到小排名。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趙軍説,這三項指標共覆蓋11個設區市的160多個縣(市、區)、400多個斷面、1800余家重點涉水企業,做到了重點縣區全覆蓋、主要水體和入海口全覆蓋,重要跨界斷面全覆蓋,重點涉水企業全覆蓋。

河北提出,將對各設區市地表水環境質量實施資金獎懲,對月度排名第1位至第3位的市,分別獎勵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對月度倒排第1位至第3位的市,分別扣減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其他不獎不懲。達標指數為100%的市只獎不懲。

此外,河北還將綜合運用預警通報、約談問責、區域限批等獎懲問責方式,以推動各地水污染防治屬地責任的落實。其中,對連續3個月未完成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國省考斷面達標率連續3個月同比下降的市實施區域限批,直到連續3個月水環境質量穩定達標後方可解除。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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