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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2019-04-04 16: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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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4月4日電(記者 周科)有的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上級要求打折扣、搞變通;有的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漠不關心、無動於衷;有的對本職工作敷衍塞責、消極應付。近日,深圳市紀委監委通報近期查處的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深圳市治水提質辦專職副主任龔利民等2人對上報黑臭水體整治情況審核把關流於形式問題。2017年12月,寶安區原環水局將排澇河、福永河、沙井河3條河流的整治情況提請深圳市治水提質辦審核後,市治水提質辦專職副主任龔利民、市治水提質辦原綜合組主要負責人王曉輝對此沒有進行嚴格把關,對第三方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沒有進行認真核查,審核流於形式,導致上報內容與實際整治情況不符。2019年3月,龔利民受到誡勉處理,王曉輝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寶安區原環水局3名責任人員也受到相應處理。

龍華區衛生監督所原所長江鵬飛等8人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醫療欺詐、強迫交易信訪投訴處置不認真不負責問題。2017年7月,龍華區衛生監督所大浪分所副所長吳元良、執法員陳宇、鄭煒釗在對信訪投訴轄區內惠愛門診部虐待恐嚇患者問題進行核查過程中,沒有針對投訴反映的“醫療欺詐”“強制消費”等問題進行核查,而是草草做出結論。對3名執法員提交的核查報告,負有審核責任的大浪分所所長付曉強,龍華區衛生監督所法制稽查與信息應急科科長劉誠、分管大浪分所的工會主席朱淑萍、副所長李奕才、原所長江鵬飛均未嚴格審核把關,最後由江鵬飛同意結案,致使該門診部長期存在的強迫交易、醫療欺詐等問題一直未受到查處,更致該門診部于2017年10月發生患者因被強迫接受高價醫療而跳樓的事件。2019年2月,江鵬飛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降低為八級管理崗)處分,其他7名責任人員受到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

羅湖區住建局物業監管科科長馮桂濱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3月,羅湖區對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做出部署後,該區住建局物業監管科科長馮桂濱一直未將物業管理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産納入日常監管。2018年4月18日,馮桂濱帶隊對天樂大廈物業安全生産進行檢查,未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列入檢查內容,未排查並及時消除該大廈負一樓污水池有限空間存在的安全隱患。2018年5月13日,天樂大廈負一樓污水泵房內污水池發生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馮桂濱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和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8月,馮桂濱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南山區南頭街道辦事處原安監科科長曹勃部署安全隱患排查不力問題。2016年11月14日至21日,南山區南頭街道辦事處原安監科科長曹勃脫産參加黨代表培訓。在脫産參加培訓前,曹勃未與該科在崗工作人員做好工作銜接,致使該科在上級安委辦于同月15日下發《關於迅速展開“環保油”專項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後無人跟進辦理,未及時轉發各社區工作站進行相關工作部署。在同月23日上級安委辦再次下發通知後,曹勃依然未對這項工作及時做出安排,導致轄區內“環保油”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未按要求開展。11月27日,轄區某餐廳發生“環保油”爆炸並引發火災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2017年11月,曹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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