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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惡勢力”“套路貸”“軟暴力”無處遁形

2019-04-10 08:37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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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掃黑辦舉行新聞發佈會
讓“惡勢力”“套路貸”“軟暴力”無處遁形

9日,全國掃黑辦首次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産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等4個意見。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在發佈會上指出,出臺這4個意見,為依法嚴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

出臺背景

自2018年初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黑惡勢力已得到了沉重打擊,社會治安環境明顯改善,專項鬥爭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目前,大批涉黑涉惡案件陸續進入起訴、審判環節。據統計,到今年3月底,全國起訴涉黑涉惡犯罪案件14226件79018人,依法審判涉黑涉惡案件成為當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極為重要的工作。特別是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出現,對準確適用法律法規,依法嚴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具體司法實踐中,一線辦案人員反映,在惡勢力和‘軟暴力’違法犯罪認定,依法打擊‘套路貸’、處置黑惡勢力犯罪涉案財産等方面還亟待進一步明確、細化。”陳一新介紹説,這次4個意見的制定,既是精準辦案、依法嚴懲之需,也是回應社會關切之舉。

各有側重

發佈會上,最高法副院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姜偉,最高檢副檢察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陳國慶,公安部副部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杜航偉等分別介紹了4個意見的主要內容、特色亮點。

姜偉在對《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作説明時指出,該《意見》提出了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的總體要求,明確了惡勢力的具體認定標準。該《意見》強調要將有無“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特徵作為審查判斷惡勢力的主要標準,也標示出了惡勢力案件與普通共同犯罪案件的界限。《意見》還指出,界定惡勢力成員,確保不枉不縱,認定惡勢力,要求“一般為三人以上”。

對於《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姜偉表示該《意見》明確了“套路貸”與民間借貸的界限,對依法嚴懲“套路貸”犯罪作出明確規定。該《意見》還列舉了常見的“套路貸”犯罪手法,指出“套路貸”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行非法佔有之實的本來面目。

陳國慶説,《關於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産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對涉黑惡財産範圍及處理方式、程序作了明確規定,有利於最大程度地保證依法摧毀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

杜航偉指出,《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了“軟暴力”基本概念、表現形式、客觀認定標準,將“軟暴力”界定為“行為人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對他人或者在有關場所進行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足以使他人産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産安全,影響正常生活、工作、生産、經營的違法犯罪手段”。該《意見》還列舉了“軟暴力”的表現形式,例如跟蹤貼靠、揭發隱私、惡意舉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貼報噴字、潑灑污物等。(記者 李貞)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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