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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4名司法人員為涉黑案件提供“保護傘”被查處

2019-04-18 19:0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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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4月18日電(記者 劉鄧)記者18日從海南省檢察院獲悉,為郭斌等22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提供“保護傘”的4名司法人員已被立案查處。4人分別是屯昌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原大隊長陳曉樂、原民警陳益斯,屯昌縣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吳大驍,屯昌縣法院刑庭原庭長韓永煌,涉及公、檢、法三機關,貫穿偵查、起訴、審判3個環節。

海南省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副組長、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吳彥介紹,郭斌等22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是海南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掛牌督辦的第一起涉黑犯罪案件。

經查:2013年4月24日淩晨2時許,郭斌夥同陳垂漢等人持刀追砍他人致輕傷。時任屯昌縣屯城派出所幹警陳曉樂、陳益斯接警並負責偵辦該案。在被害人明確指認係郭斌所為的情況下,陳曉樂、陳益斯未依法採取有效措施控制郭斌,導致5月15日再次發生郭斌持槍故意傷害案。此後,作為“4·24”案的偵辦人,陳曉樂、陳益斯明知郭斌還因“5·15”案被依法逮捕,卻並未將兩案並案偵查,導致郭斌數罪變一罪。直至2018年3月21日,“4·24”案才由屯城派出所移交刑偵大隊辦理,2018年6月,省公安廳查辦郭斌等人涉黑犯罪時才偵破此案,並將此案納入郭斌等人涉黑犯罪事實。陳曉樂、陳益斯對“4·24”案久立不偵、久立不決負有瀆職之責。

經查:2013年5月15日,郭斌持槍故意傷害案案發,郭斌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在此案件辦理過程中,屯昌縣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吳大驍、屯昌縣法院刑庭原庭長韓永煌受郭斌親友請托,分別在審查起訴與審判環節對郭斌從輕處理,導致重罪輕判的結果,涉嫌徇私枉法罪。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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