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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省市發佈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2019-04-24 07:43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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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試 綜合評價 多元錄取
8省市發佈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考試科目組合為“3+1+2”:“3”為語文、數學、外語;“1”為物理、歷史選擇一科;“2”為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選擇兩科

招生依據統一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參考綜合素質評價

作為全國第三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8個省市,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23日相繼發佈了本省份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明確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實行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模式;穩妥實施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考試招生制度。

根據方案,8省市將採用“3+1+2”模式:“3”為全國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所有學生必考;“1”為首選科目,考生須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物理、歷史科目中選擇一科;“2”為再選科目,考生可在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個科目中選擇兩科。

從2021年起,8省市新高考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45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中,考生在物理或歷史中所選擇的1門科目,滿分為100分,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選擇的2門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00分,以等級賦分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

方案明確,從2021年起,8省市普通高校招生依據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簡稱“兩依據,一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考成績是學生畢業、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考成績計入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總成績。

同時,健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作為高校招生錄取參考。8省市均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選擇性考試安排在統一高考期間一併進行,並且將考試次數確定為1次。考生志願由“專業+學校”組成,實行平行志願投檔,依據考生首選物理或歷史科目的不同,分別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投檔錄取。

方案還明確了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改革,突出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規律,高職院校與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安排在每年春季進行。

“實施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是為了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學生將不再簡單被劃分為文科生、理科生,而是更加多元,可以在多個組合中選擇其一。”各省份相關負責人表示,新高考方案,將讓學生擁有更多選擇權。(綜合馬晨、胡婧怡、申琳、姚雪青、何璐、田豆豆、王郭驥、侯琳良、賀林平、蔣雲龍報道)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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