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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授權放權之後國資委將加強監管

2019-04-29 18:51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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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3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翁傑明介紹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工作相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

國資委將更好地履行國資監管方面除了剛才您介紹的實時在線監管之外還有哪些考慮?《方案》中明確將依法應由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歸位於企業,將延伸到子企業的管理事項原則上歸位於一級企業。這是不是意味著對央企旗下子公司的監管方式是有變化的?謝謝。

翁傑明:

謝謝你的提問,關於加大授權放權之後,國資委如何加強監管,這是非常重要的問題。

按照中央的要求,國有企業改革中核心的一條是要保證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堅決地避免國有資産流失。鋻於此,我們要堅決地把“放活和管好相統一”的原則把握好、落實好。要採取的措施,除了剛才介紹到的要建立完善實時在線的國資國企監管系統以外,還有很重要的兩個方面。一個是整合各種監督資源,目前有企業內部審計、出資人審計、國家審計、紀檢監察、巡視等等,構成了一個完整的監督體系。下一步,要結合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派駐改革的要求,按照有關規定清晰界定各個監督主體的相應職責。特別重要的是形成監督體系工作的互聯互通,形成我們工作效果的一盤棋。在形成合力過程中,達到對國有資本、國有資産有效監管的目的。

同時,我們還要健全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的追究制度。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一方面是要“放活”,讓企業依法享有屬於它自身的財産權和經營權,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放了權不等於可以隨便用,有權就要有責,就要很好地行使責任。如果在企業的運行過程當中,對於重大的投資項目,由於程序不完整、盡調不深入等造成了失誤,那決策者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國務院國資委出臺了相應的責任追究文件。下一步,我們要科學行使這方面的職權,堅決避免國有資産流失。

您説到對於同一央企旗下不同類型子公司的監管方式問題。我剛才説到,《方案》就是要把本來應該屬於企業的決策權力、經營權力回歸到企業。所以,央企下屬企業如何監管,權力屬於一級企業本身。當然,央企下屬企業也有不同類型,也要根據企業特點採取不同的監管方式,有的是戰略管控,有的是財務管控,有的是運營管控。總的來講,這個權力由企業自身行使,要最大限度地發揮企業自身的積極性。謝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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