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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農村貧困人口實現醫保全覆蓋

2019-05-07 15: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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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寧5月7日電(記者 央秀達珍)記者7日從青海省醫療保障局了解到,青海省將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範圍,實現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全覆蓋。

位於青藏高原的青海省農牧業人口約佔全省總人口的56%,藏區佔比超過90%,被納入“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近年來,青海省不斷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明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院醫療費用政策範圍內大病保險起付線由5000元降至3000元、報付比例由80%提高到90%。

青海明確提出農村貧困人口住院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及醫療救助後剩餘費用超出總費用10%的部分,由醫療救助資金進行全額兜底救助。農村低收入救助對象醫療救助起付線由5000元降低至1500元,救助比例由50%提高至70%。

此外,青海對特困供養對象和孤兒按每人每年360元的標準發放門診金。特困供養對象和孤兒罹患25種門診特殊病慢性病,在門診發生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剩餘部分按100%進行救助。特困供養對象和孤兒住院發生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經政策減免、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報銷後,剩餘部分按100%進行救助。

與此同時,青海省要求優化醫保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流程,做好農民工和就業創業人員異地就醫備案工作。進一步擴大跨省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覆蓋範圍,將省內基層所有定點醫療機構納入全國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系統。確保醫療救助與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保持一致,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減少貧困人口跑腿墊資。

“青海實施了一系列惠及農村貧困人口的醫療保障措施。2018年,共為21.44萬人次貧困人口報銷醫療費用3.62億元。我們將進一步做好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等貧困人口醫療保障工作,切實減輕貧困人口就醫負擔,防止‘因病返貧、因病致貧’問題發生。”青海省醫療保障局局長呂剛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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