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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財富實際控制人被從希臘引渡回國

2019-05-19 16: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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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5月19日電(記者 毛鑫)廣東省公安廳19日通報,廣東警方將紅通對象、經濟犯罪嫌疑人鄭某和從希臘引渡回國。這是廣東警方首次從希臘引渡經濟犯罪嫌疑人,也是“獵狐行動”開展以來,廣東警方首次從歐洲國家引渡涉經濟犯罪逃犯。

據通報,自2017年9月開始,相繼有群眾向廣州天河區警方報案,反映其在轄區內新華財富公司購買的基金産品未如期收到利息,懷疑被騙。接報後,廣州警方立案偵查。

經查發現,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間,鄭某和等人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在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資質的情況下,通過公司網站、群發短信、QQ公眾空間、微信朋友圈等公開方式,以高額收益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非法吸收存款,金額巨大,給被害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鄭某和作為新華財富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實際控制人,事發後拒不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並於2017年8月潛逃境外。應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申請,2018年7月國際刑警組織對鄭某和發佈紅色通報。

在“獵狐行動”期間,當中國警方掌握鄭某和已輾轉至希臘藏匿的重要線索後,提請希臘執法部門對鄭進行抓捕。2018年8月3日,希臘警方依據紅色通報將鄭某和拘捕,中國警方隨即通過外交渠道向希臘方面提出引渡請求。2019年4月,希臘方面同意引渡鄭某和。5月16日,中國警方將鄭某和押解回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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