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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醫療機構設置審批時限壓縮至10日

2019-05-20 16:5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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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5月20日電(記者 顧小立)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近日發佈通知,要求簡化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相關審批工作,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審批”,醫療機構設置審批時限壓縮至10日,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時限壓縮至10日,醫師、護士執業註冊即時辦理。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要求,要全面清理各類審批申請材料和證明事項,凡缺乏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加快不同業務信息系統間的融合對接,凡可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的,一律不再提供驗資證明,由申請人對註冊資金的真實性負責;積極探索“容缺受理”制度,凡申請人書面承諾符合相關條件的,應予以受理並加強指導與監管,提高辦事效率。

在機構準入方面,對社會資本舉辦口腔、眼科、整形美容等專科醫療機構以及不涉及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管理的獨立實驗室、診所等小型醫療機構,不得以規劃、距離、數量等理由設置準入前置條件;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連鎖化發展、集團化經營,在機構名稱上允許“總院名稱+地名+醫院(分院、門診部)”的命名方式;各地要及時調整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優化設置審批服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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