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財政部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的通知

2019-05-31 10:28 來源: 財政部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的通知
財會〔2019〕9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規範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我部對《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在所有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範圍內施行。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

財  政  部
2019年5月16日

附件下載:

《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