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證監會:儘快形成對部分違法行為罰則偏輕的立法修法建議

2019-05-31 20:40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5月31日電(記者 劉慧)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表示,抓住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契機,對部分違法行為罰則偏輕的條文儘快形成立法修法建議。

他是在近日于太原召開的證監會行政處罰工作座談會作出上述表述的。閻慶民指出,證監會不斷提高處罰執法效能,要降低法律風險、降低道德風險、降低聲譽風險、降低對抗風險。

閻慶民表示,降低法律風險要依法加大執法力度、精準打擊違法行為,聚焦事關改革發展進程的重點領域,容易複製隱藏變異的新型手段,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惡劣行徑。進一步增強與立法、司法機關等部門的協同配合,充分發揮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和刑事懲戒的綜合懲治效果。

他説,降低道德風險要進一步紮緊制度“籠子”,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持續整治“四風”,落實公務回避制度各項要求,牢固樹立紀律紅線不能碰觸、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嚴格約束自由裁量權,堅決杜絕濫用權力、以權謀私現象。

閻慶民指出,降低聲譽風險要進一步厘清行政執法與日常監管、自律監管的關係,做好行政處罰與行政監管和自律懲戒的起承轉合。對處罰標準、立案標準、監察線索上報標準進行統籌考慮,建立健全稽查執法標準體系,堅決杜絕選擇性執法現象,全力維護監管執法公信力。

此外,降低對抗風險要深入挖掘查審分離機制在統籌執法全局、提升執法效率方面的制度潛力,調查與審理要做到既相互制衡,又協同配合,充分發揮合力,保證“一個拳頭打出去”,從而減少執法對抗、降低執法成本、提升執法權威,最大限度發揮行政處罰在凈化市場環境、塑造市場生態方面的積極作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