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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下發通知精簡責任狀

2019-06-05 07:33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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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下發通知精簡責任狀
專項清理一票否決事項

近日,湖南省下發《關於統籌規範責任狀及“一票否決”事項的通知》,要求規範責任狀審批,大幅精簡數量。除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確規定的以外,省直部門一律不得再對下簽訂責任狀,一律不得擅自設立“一票否決”事項,市縣兩級同步開展清理。

根據通知,湖南省級層面對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簽訂責任狀,必須報省委、省政府批准,未經批准的,一律不得簽訂。2019年已簽訂的,繼續執行一年;暫未簽訂的,要求重新研判、從嚴把關,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沒有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再簽訂。湖南省級層面對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簽訂的責任狀,在現有基礎上總量只減不增。省直單位對本系統簽訂的責任狀,2019年壓減50%以上,從2020年起一般情況下不再簽訂。

記者了解到,一些工作取消簽訂責任狀或“一票否決”考核,並不意味著這些工作的責任減輕了。通知要求,加強對“一票否決”事項的歸口統籌。各類“一票否決”事項一併納入績效評估,加強統一規範。

湖南省直各單位還就牽頭負責的責任狀、“一票否決”事項,組織開展專項清理,該撤銷的撤銷,該合併的合併。對現有事項要逐一提出撤銷、合併、保留的清理意見,提請保留的必須詳細説明依據、理由和規範管理措施。

此外,湖南將進一步改進完善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堅持考少考精、考准考實,堅決防止通過簽責任狀、搞“一票否決”轉嫁責任的做法,激勵基層幹事創業。(記者 王雲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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