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財政部規範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管理

2019-06-12 20:45 來源: 財政部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財政部近日印發修訂後的《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管理辦法》,以加強和規範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辦法明確,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是指中央財政安排用於支持農村綜合改革發展工作的專項轉移支付,對地方開展相關工作給予適當補助。用於支持農村公益事業財政獎補項目建設、美麗鄉村建設、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和農村綜合改革發展相關示範試點等工作。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實施期限至2023年,屆時根據農村綜合改革情況評估確定是否繼續實施和延續期限。

辦法要求,各地應創新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投入和使用方式,積極採用以獎代補、民辦公助、先建後補、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引導社會資金參與農村綜合改革發展有關事項,放大財政資金使用效能。

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的分配遵循規範、公正、公開的原則,採用因素法分配。採用的因素及權重為:鄉村人口(40%)、村個數(10%)、績效評價結果(20%)、其他因素(30%)。省級財政部門應結合農村綜合改革年度重點任務、本地農村綜合改革實際情況等,安排本級相關資金,與中央下達的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統籌使用,確保開展農村綜合改革工作的資金需要。安排用於832個貧困縣脫貧攻堅期內開展整合試點的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按照貧困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相關規定執行。

辦法強調,省級財政部門應督促資金使用單位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控,在資金分配、競爭立項等工作中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督促省以下各級財政部門切實加強資金項目管理。

為此,財政部同時印發《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績效管理辦法》規定,縣級及以上財政部門對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設定、審核、上報、下達、調整績效目標,以及績效目標執行監控,績效自評和重點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反饋應用的全過程績效管理。該辦法明確,省級及以下財政部門對同級自評結果和績效評價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要形成績效評價報告,對資金的實際産出和效果進行客觀、公正的描述,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進行判定,圍繞實際績效情況,從政策目標、預算管理、資金分配、支持方式等方面進行績效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措施。省級財政部門建立省級績效評價結果通報制度和應用機制,績效評價結果在適當範圍內進行通報,並作為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柴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