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海關總署關於防止埃博拉出血熱疫情傳入我國的公告

2019-06-17 12:53 來源: 海關總署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關於防止埃博拉出血熱疫情傳入我國的公告
2019年第102號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及相關國家衛生部門通報,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6月10日,剛果民主共和國第10輪埃博拉出血熱疫情共報告埃博拉出血熱病例2071例,其中死亡1396例,病死率為67.4%。6月12日,烏干達共和國卡塞塞地區確診3例輸入性埃博拉出血熱病例,其中死亡2例。埃博拉出血熱是由埃博拉病毒引起的,通過接觸病人的血液或其他體液,經皮膚、呼吸道或結膜感染的急性出血性傳染病,潛伏期2至21天,病死率50%至90%,臨床症狀為急性起病,發熱並快速進展至高熱,伴有乏力、頭痛、肌痛、咽痛等,並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皮疹等,病程第3至4天后會出現持續高熱,感染中毒症狀及消化道症狀加重,有不同程度的出血,嚴重者可出現意識障礙、休克及多臟器受累。

為防止埃博拉出血熱疫情傳入我國,保護我國前往剛果民主共和國、烏干達共和國人員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來自上述國家和地區的人員,如有上述症狀,入境時應當向海關申報,配合海關做好健康申報、體溫監測、醫學巡查、醫學排查等衛生檢疫工作。海關對有症狀人員按照規定程序採取醫學措施,對染疫或染疫嫌疑人的血液、分泌物或其他體液以及排泄物及其接觸過的行李物品等,採取嚴格的消毒措施。

二、來自上述國家和地區的交通工具、集裝箱、貨物(含屍體骸骨)、行李物品、郵件、快件必須接受衛生檢疫,其負責人、承運人、代理人或者貨主應當主動向海關申報並接受檢疫查驗,對可能被埃博拉病毒污染的,應當按照規定接受衛生處理。

三、前往上述國家和地區的人員,出境前可以向海關及其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諮詢或通過海關總署網站信息公開專欄查詢相關信息;旅行中應增強防病意識,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特別要避免接觸靈長類等野生動物,避免與可疑病人接觸,避免直接接觸患者或感染動物的血液、分泌物或其他體液以及排泄物等,食用當地動物産品前應確認徹底煮熟;旅行中或旅行後3周內出現相關症狀者,應當立即就醫或向當地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諮詢,並向醫生説明近期旅行史,以便得到及時診斷和治療。

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個月。期間對世界衛生組織公佈的新增發生埃博拉出血熱疫情的國家和地區,按本公告執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9年6月14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