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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制定十條措施強化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監管

2019-06-22 15: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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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6月22日電(記者 邵魯文)為保障學生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建立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山東省市場監管局日前制定《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十條措施》,對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進行分級分類監管,並實施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監管信息通報制度。

山東提出,針對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店舖實施網格化監管。依託食品經營許可系統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信息,建立全省中、小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者(含餐飲服務提供者)監管工作臺賬,開發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店舖電子地圖,以地圖形式呈現經營者基本信息、監管人員信息及監管動態信息,並通過網站、微信小程序向社會公開,方便公眾查詢和監督。

山東還將根據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主體業態、單位性質、場所面積、經營類別等基本情況,對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劃分類別,實施分類監管。這一監管方式以食品生産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為基礎,建立監管部門為主導,學校、家委會、家長、第三方機構參與的評價分級機制,每年組織開展評價工作,確定各經營者食品安全風險等級,對高風險等級的食品經營者每季度檢查一次。

除加強監管外,山東同時推行高鹽高糖高脂食品風險警示制度。引導校園周邊經營者銷售健康、營養、安全的“綠色食品”,不賣或者少賣高鹽、高糖、高脂食品及碳酸飲料等含糖飲料,並在食品經營場所門面、收銀處等顯著位置、食品銷售區設置“過量食用高鹽、高糖、高脂食品有害健康”等警示,提示學生認知危害,合理消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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