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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出臺強力吸引國際人才的大灣區個稅優惠政策

2019-06-23 08:29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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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臺強力吸引國際人才的大灣區個稅優惠政策
明確15%的稅負差額補貼標準

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關於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日前正式公佈,明確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這一政策實施後,將使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境外人才實際稅負水平明顯降低,對粵港澳大灣區廣聚英才將起到積極的引導和推動作用。

鼓勵吸引更多國際人才

今年3月,財政部、稅務總局制定出臺《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給予補貼,並對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為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鼓勵吸引更多國際人才到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生活,我省在中央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明確差額補貼的標準和範圍、人才認定的框架範圍和原則意見等要求,並充分考慮珠三角九市的實際需要,由各市根據當地實施制定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具體認定標準和操作辦法,賦予各市充分的自主權。

公佈補貼金額計算公式

《通知》首先明確了15%的稅負差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計算公式為:在大灣區繳納的個稅已繳稅額-應納稅所得額×15%。有利於降低申報人的申請成本,減少審核難度,統一補貼標準,便於珠三角九市實際操作。

《通知》還明確納入差額補貼的個人所得範圍,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經營所得及入選人才工程或人才項目獲得的補貼性所得納入差額補貼的個人所得範圍,鼓勵外籍人才到大灣區工作創造價值,同時支持外籍青年來大灣區創業就業。

補貼根據個人所得項目,按照分項計算(綜合所得進行綜合計算)、合併補貼的方式進行,每年補貼一次。同時,為了更好地滿足大灣區的實際需要,《通知》明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框架範圍和原則意見,具體由各市制定操作辦法,明確賦予各市充分的自主權。

該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執行,試行一年,一年後視情況予以修訂。

申報條件

●申報人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計劃(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的香港居民,台灣地區居民,外國國籍人士,或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回國留學人員和海外華僑;在珠三角九市工作,且在此依法納稅;遵守法律法規、科研倫理和科研誠信。

●申報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取得廣東省“人才優粵卡”、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類)或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的人才,以及國家、省、市認定的其他境外高層次人才。

國家、省、市重大創新平臺的科研團隊成員,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院等相關機構中的科研技術團隊成員,在廣東省重點發展産業、重點領域就業創業的技術技能骨幹和優秀管理人才,以及珠三角九市認定的其他具有特殊專長的緊缺急需人才。(記者 肖文舸 通訊員 岳才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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