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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最大城中湖東湖水域內禁止放養種植有害水生動植物

2019-06-23 16: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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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6月23日電(記者 廖君)定期對東湖水域水質進行監測並及時公佈;禁止向東湖水域排放生産廢水、醫療污水和生活污水;東湖水域內禁止經營性養殖,禁止放養、種植對水體質量、水域生態環境有害的水生動植物……近日,武漢市新修訂的《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條例》在武漢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表決通過。

作為全國最大的城中湖和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東湖秀美的風光曾引古今名人吟詩放歌。上世紀末,伴隨著城市急速擴張,東湖曾出現污水直排、水質驟降等問題。

據介紹,全面修訂後的條例在東湖風景區規劃、利用、保護、服務和管理等方面作出新規定,經批准的風景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不得擅自修改。

條例在保護東湖水域水體上加大力度。如明確規定:在東湖水域及其周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排放的污水,應當納入城市污水排放系統,無法納入的,不得新建、改建、擴建。

條例還對風景區內個人行為進行約束,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風景區內擅自採挖、砍伐林木或者獵捕野生動物、捕撈水生動植物。條例同時鼓勵社會公眾和企業以植樹、認捐、認養、認管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活動以及志願者行動,參與東湖綠道管理與維護。

據悉,條例待報湖北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即公佈實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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