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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修訂大氣污染排放標準 取消高污染行業排污特權

2019-06-29 15:1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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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6月29日電(記者 邵魯文)記者從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山東日前發佈《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等6項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制性地方標準。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二級巡視員郭大雷介紹,為實現2020年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的目標,山東省2013年組織制定了《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及火電、鋼鐵、建材、鍋爐、工業爐窯5項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為滿足改善大氣環境質量,適應不斷提高的污染治理要求的需要,山東近期對多項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修訂。此次修訂發佈的《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等地方標准將于2019年11月1日起實施。

修訂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以實現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人口密集區的公眾能夠享受到最基本的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採用分區分階段的策略,通過環境目標倒逼企業轉方式、調結構。依據生態環境敏感程度、人口密度、環境承載能力3個因素,將山東全域劃分為核心控制區、重點控制區和一般控制區,不同區域執行不同的排放限值,企業根據所在位置分區執行控制要求。

據悉,修訂後的《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等6項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後,配合揚塵污染控制、機動車排放管控等綜合措施,到2020年,山東環境空氣中PM2.5平均濃度將較2017年降低19%,有望達到49微克/立方米以下,能有效促進山東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和産業綠色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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