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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7月1日起全省實施國六排放標準

2019-06-30 09:12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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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全省實施國六排放標準
在用國五輕型車4年內可在珠三角內互遷

28日晚,廣東省政府網站發佈《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明確從2019年7月1日起,在我省銷售、註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的輕型汽車,應當符合國六排放標準要求。不過,《通告》給國五標準車輛上牌設立了三個月過渡期,並首次明確國五標準二手車未來4年內在珠三角區域內可互遷。

新政策實行後,預計半年可減少蒸發類碳氫化合物(HC)排放約2萬噸。

國五新車登記有3個月過渡期

《通告》指出,2019年7月1日起在我省銷售輕型汽車或辦理輕型汽車註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的應滿足相關規定,包括在我省銷售、註冊登記的輕型汽車新車應當符合國六排放標準要求。

同時,《通告》明確提出了符合一定情形的,可在2019年9月30日前辦理註冊登記、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

具體包括,2019年6月30日前已銷售並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新車;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已辦結轉出登記手續擬遷入珠江三角洲區域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我省汽車經銷商庫存的且汽車産品合格證標注日期或者進口汽車《貨物進口證明書》標明的辦結進口手續日期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新車。

“新政策出臺非常暖心,對拉動汽車消費是利好。”廣東省汽車流通協會會長嚴斐對南方日報記者表示,這充分考慮了市場實際需求,消費者可在9月30日前購買並完成國五車型上牌。

不過,據記者了解到,市場上部分經銷商基本已經完成了國六車輛切換,國五車庫存已經清理完成。

國五二手車珠三角內可互遷

除了給國五新車上牌留足過渡期,《通告》也對二手車給出了意見,首度明確提出在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區域內在用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可以互遷。

“允許國五標準二手車在珠三角互遷,並設立4年期限,穩定了二手車市的人心,市場價格不會再起起伏伏,政策很暖心。”廣駿二手車負責人唐暖康表示,之前由於具體政策不明確,“國五”二手車價格浮動較大,市場觀望氣氛比較濃。

《通告》還要求,汽車銷售企業應當組織安排好銷售計劃,在經營場所明示本通告有關內容,履行向購車者告知本通告有關規定的義務,並在與購車者簽訂購銷合同時予以書面提示。如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輕型汽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輕型汽車國六標準與國五標準相比,氮氧化物(NOx)下降42%,顆粒物(PM)下降33%,蒸發排放限值下降65%,總碳氫化合物(THC)和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分別下降50%。我省從2019年7月1日起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半年預計可減少蒸發類碳氫化合物(HC)排放約2萬噸;到2030年,單年蒸發排放的減排效益預計能夠達到34萬噸以上,對我省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有顯著成效。(記者 張子俊 郭小戈 邵玉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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