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四部門要求加強出租屋及校園周邊經營場所消防安全

2019-07-03 18:53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記者葉昊鳴)記者3日從應急管理部獲悉,應急管理部、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四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出租屋及校園周邊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據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出租屋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傷火災時有發生。出租屋建築基本消防安全條件不具備、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出租方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不規範、消防宣傳培訓不到位等問題較為突出。學校周邊網吧、遊戲室、歌舞廳、小賓館、出租屋等場所集中,人流量大,火災風險高。

這位負責人表示,各地要對城鄉接合部、城中村等出租屋集中區域、學校及周邊區域開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聯合檢查。居住人數超過10人的出租屋,安全疏散不達標的,依法臨時查封;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督促整改;電動自行車違規在室內停放或者充電的,依法清理。

這位負責人強調,各地出租屋的産權人、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開展消防安全巡查,維護管理消防設施和器材。出租屋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標準和要求,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配備滅火器等設施器材,電器産品安裝和線路敷設符合有關標準規定,鼓勵推廣安裝獨立式火災報警探測器和簡易噴淋,居住人數超過10人的出租屋要加強夜間消防安全值班值守。學校要做好消防安全自查、隱患整改和宣傳培訓工作,加強在校學生外宿管理。消防救援機構要進一步暢通“96119”等火災隱患舉報投訴渠道,鼓勵群眾舉報身邊的火災隱患。

這位負責人要求,各相關部門在推動地方出臺出租屋消防安全標準和管理制度、流動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登記管理、消防安全執法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維護、滅火和應急救援準備等方面工作的過程中,要進一步完善部門信息互通、聯合執法工作機制,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嚴格監督管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范梓萌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