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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2019-07-07 09:38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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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下發《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根據通知,此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挂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準由定額調整和挂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其中,定額調整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按55元調整;挂鉤調整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18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56%調整增加,再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挂鉤,月增加標準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元。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適當傾斜部分,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挂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對2018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18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543元的,補齊至2543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記者 潘園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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