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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區域高空墜物安全防範工作的通知

2019-07-12 16:00 來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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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區域高空墜物安全防範工作的通知
京建發〔2019〕317號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房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房地局、各物業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區域高空墜物安全防範工作,深刻吸取近期多起高空墜物事故教訓,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督促物業企業提高認識、加強防範、強化措施,有力遏制物業管理區域高空墜物事故的發生,保障首都物業管理區域安全生産形勢穩定,現就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區域高空墜物安全防範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將物業管理區域高空墜物安全隱患納入“2019年群眾關注物業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範圍。按照專項治理工作要求,物業企業開展隱患自查整改,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加強監督檢查。

二、全市物業管理區域自2019年7月8日起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集中專項治理,全面檢查整改物業管理區域高空墜物安全隱患。各物業企業要增強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按照“三查、兩告、一宣傳”的要求開展高空墜物隱患排查整改和宣傳指引工作。

(一)全面檢查整改建築外墻裝飾和玻璃幕墻破損、外立面墻磚空鼓、戶外廣告牌(牌匾)銹蝕鬆動、建築物懸挂物和擱置物鬆動等;排查整改業主涼臺雜物堆積、空調護欄或支架鬆動、空調室外機堆放雜物等;排查整改企業內部高空作業制度缺失、監控設備運行不正常和高空墜物安全防範措施不到位等。

(二)對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要制定措施及時整改,暫時無法整改的要設立警示標識,設置圍蔽設施,並加大巡查力度,加強安全防護。對存在問題和整改情況要建立臺賬,及時向業主委員會和屬地社區居委會報告。屬於業主專有部位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告知業主整改,並跟進整改情況。

(三)物業服務企業在專項治理期間,圍繞宣傳法規、提示責任、提醒義務等方面,通過微信、海報、宣傳單張等多種方式,集中向業主宣傳高空墜物安全防範工作。通過宣傳指引,提示廣大業主盡責任、守義務,及時對外窗邊沿螺絲和窗框鬆動進行修理,及時清理涼臺、窗臺和空調室外機堆放的雜物,徹底消除擱置物和懸挂物墜落風險,並堅持文明的生活習慣,杜絕高空拋物。同時,提醒業主警惕高樓墻面裝飾、窗戶玻璃碎片等墜落物和其它丟棄物,留意警示標識和圍蔽設施。

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小區高空墜物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作為物業服務企業的常態化工作,要常抓不懈,作為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的日常檢查內容,要嚴抓勤管。

(一)物業企業要堅持“不鬆懈、不漏點、不降標準、舉一反三”的原則,經常性開展高空墜物隱患排查整改工作,並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不斷增強業主的責任意識和自我防範意識。

(二)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高空墜物防範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管理區域內高空墜物安全防範排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問題,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及時制定整改計劃,明確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切實做好轄區內高空墜物事故的預防工作,確保實現城市高空墜物零風險的公共安全目標。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9年7月11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