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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依法對5宗私募基金違法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2019-07-13 09:40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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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證監會依法對北京豐利挪用私募基金財産案作出行政處罰,對北京豐利責令改正,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毛鳳麗、張永輝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依法對富航投資利益輸送案作出行政處罰,對富航投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73,370元,並處以8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岳偉給予警告,暫停基金從業資格3年,並處以20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李博亞給予警告,暫停基金從業資格2年,並處以10萬元罰款。廣東證監局依法對盛世股權違規案作出行政處罰,對盛世股權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梁葆進、楊建軍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萬元罰款;依法對恒兆源投資違規案作出行政處罰,對恒兆源投資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田鐵勇給予警告,並處以2萬元罰款。四川證監局依法對四川昊宸違規案作出行政處罰,對四川昊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何鑫、郭振容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2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董長青給予警告,並處以1萬元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詳見證監會及相關證監局網站)

上述案件中,長安豐利24號因跌破止損線被停止交易,北京豐利為恢復長安豐利24號交易權限,通過偽造文件簽字、偽造印章等手段,挪用豐利經證及豐利久贏4,240萬元為長安豐利24號補資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及《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以下簡稱《私募辦法》)相關規定,構成挪用基金財産的行為;富航投資作為華泰資管計劃的投資顧問,控制富航1號與華泰資管計劃相互成交,為其管理的富航1號進行利益輸送,違反了《基金法》及《私募辦法》相關規定,構成利用基金財産或者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的行為;盛世股權存在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個人募集資金、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最低收益、未落實投資者風險評估要求、未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不按照約定履行職責等違反《私募辦法》的行為;恒兆源投資存在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宣傳推介其私募産品、未落實投資者風險評估要求、未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利用基金財産為關聯企業提供無息借款等違反《私募辦法》的行為;四川昊宸存在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最低收益的違反《私募辦法》的行為。

證監會將持續加強對私募基金行業的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私募基金違法違規行為,嚴格督促私募機構及從業人員增強法律意識、堅持合規經營、重視風險防範,著力規範私募基金行業市場秩序,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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