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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用證明的減負換來企業發展加速度

2019-07-15 12:26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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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證明的減負換來企業發展加速度
——《四川省減證便民專項行動方案》解讀

日前,針對飽受詬病的“奇葩”證明、重復證明等企業和群眾辦事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省政府出臺《四川省減證便民專項行動方案》,拿出一系列實舉措和新辦法。專項行動方案有哪些亮點,要取得什麼樣的效果?帶著這些問題,記者走訪有關部門。

不留盲區 清單之外無證明

年初,省政府公佈《省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目錄》,取消包括辦理工商登記時要求提供的“同意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證明”等9項證明事項,不少電商從業者為之點讚。

“這樣的減法,還要繼續做。”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新出臺的《四川省減證便民專項行動方案》提出,深入清理證明事項,實行清單制管理,並明確要求清理“不留盲區和死角”,實行“清單之外無證明”。

清理哪些證明事項?專項行動方案明確,凡規章、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凡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證明事項應盡可能予以取消,並根據國家已公佈的取消證明事項開展對應清理,不留盲區和死角。

專項行動方案提出,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在門戶網站及時公佈本地、本部門(單位)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清單和保留清單。公佈證明事項保留清單時,要逐項列明設定依據、開具單位、辦事指南等,實行清單之外無證明。各地各部門(單位)及時將取消清單、保留清單報司法廳,司法廳在省政府門戶網站上統一公佈全省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

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清理之後,我省將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並嚴防已經取消的證明事項“死灰復燃”,“在制定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時,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或起草單位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機構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嚴格審查把關,防止違法設定證明事項。”

開展試點 探索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是專項行動方案提出的新辦法。

省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傳統的審批方式中,企業要辦理證照,必須先提交所有材料,才能拿到行政許可,時間長、費時費力。實行告知承諾制後,行政機關可以書面的形式將條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然後由申請人書面進行承諾,行政機關先予以辦理,再通過網絡信息互通等方式進行審查。

該負責人表示,這樣的方式能夠讓企業辦證時間更少、辦證費用進一步降低、辦證準備材料進一步減少,用證明的減負換來企業發展的加速度。

目前,省政府已確定在成都市、遂寧市、雅安市、眉山市等4個市和公安廳、民政廳、司法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交通運輸廳等5個省直部門開展為期半年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並印發實施方案。

在成都市成華區,這樣的試點已經帶來便利。例如,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以往提交材料到窗口後,申請人還需要完成現場勘驗,並等待6個工作日,而現在只需當場承諾就能當場領證。

據介紹,在放寬證明條件的同時,專項行動方案還要求有關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以避免形成監管漏洞,我省還將通過多種方式對申請人的承諾內容予以核實,並研究建立虛假承諾黑名單制度,開展失信聯合懲戒,推動形成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合理、各負其責、信用監管的治理模式。(記者 吳憂)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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