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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三個層次開展工作防範債務違約風險

2019-07-18 18:55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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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9年7月18日(星期四)下午3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和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浙江省發展改革委、上海市浦東新區有關負責人介紹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國日報記者】

我的這個問題是提給人民銀行的領導。人民銀行在強化信用約束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下一步,為了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方面還有哪些舉措?下一步工作思路是怎樣的?謝謝。

【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局長 萬存知】

這個問題我從三個方面來回答,剛才連主任講的主要思路都很好,是我們加強信用約束最基本的制度設計。從人民銀行角度看,我們覺得信用約束重點是要防範各種類型的債務違約風險,各種類型的債務違約風險到底怎麼防範?可以從三個層次來開展相關工作和制度安排:

第一,通過市場化手段。在我國,市場化手段目前主要指通過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對企業和個人的民事交易行為信用記錄進行跟蹤、記錄、信息共享,通過市場化手段來防控風險,這方面的市場約束力是很強大的。打一個簡單的比方,某一個企業或個人,假如過去在銀行借了錢或者發了債,一旦發生違約,再借錢和發債會受到很多約束,要麼借不到,要麼借債的成本很高,要麼借款的金額會受到限制。

第二,通過政府手段。剛才連主任介紹了國務院剛發佈的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指導意見。政府部門通過共享相關信用信息、聯合懲戒,對包括企業和個人的市場主體形成約束,守信者會越來越方便,不守信者會越來越不方便。

第三,通過法律手段。這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手段。剛才連主任也提到,我們在實施信用監管過程中要保護個人隱私,要保護商業秘密。在我們國家,將來隨著制度的發展,法律手段會越來越重要,在下一步工作中社會各界要共同努力,加大對“信用破産”這項制度的研究和相關法律的制定工作。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包括政府部門的相關行為,如果債務負擔過重、債務違約可能性大,而且自己還不能解決,緩釋這類債務壓力,可以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在西方國家有比較成功的做法,加強破産的相關制度建設。我們要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逐步研究把“信用破産”制度引入相關信用監管領域。包括個人信用破産,也包括企業信用破産,將來有可能的話針對地方政府也建立信用破産制度。

最後我想説一句,信用破産和主體破産不一樣,我們國家有企業破産法,企業破産法是主體破産,信用破産是主體不破産,而主要針對信用風險壓力的緩釋,考慮怎麼進行保護,怎麼進行信用修復。通過引入信用破産制度,能夠為聯合懲戒提供強大的法律支持。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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