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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項!自貿試驗區形成大批制度創新成果複製推廣

2019-07-23 18:1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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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23日電(記者 于佳欣)記者23日從商務部獲悉,我國自貿試驗區設立近6年來,累計形成202項制度創新成果得以複製推廣,切實發揮了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試驗田的作用。

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副司長袁園在當日召開的專題新聞發佈會上説,近6年來,以國務院發函等方式集中複製推廣的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共五批、合計106項;由國務院自貿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總結印發供各地借鑒的“最佳實踐案例”共三批、合計43個;各部門自行複製推廣的改革試點經驗53項。累計共有202項制度創新成果得以複製推廣。

從試點經驗産生的領域、類型和效果看,投資便利化涉及81項,貿易便利化64項,金融開放創新23項,事中事後監管34項。其中,既有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等基礎性制度變革,也有“海關通關一體化”監管模式等系統性制度創新,還有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四個一”等全流程的制度優化,體現了自貿試驗區聚焦市場主體關切、對標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成功實踐。

據海關總署自貿區和特殊區域發展司副司長何曉睿介紹,自貿試驗區設立至今,以國務院發函等方式分批在全國複製推廣的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有106項,其中來自海關(含原檢驗檢疫)的達52項,佔比超過一半。今年上半年,全國12個自貿試驗區新增海關註冊企業5010家,累計海關註冊企業85045家,實現進出口總值1.61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4.3%。

會上還發佈了自貿試驗區第三批31個“最佳實踐案例”,包括上海、廣東、浙江、湖北、陜西、遼寧等自貿試驗區案例均入選其中。

我國首個自貿試驗區——上海自貿試驗區于2013年設立,現已形成“1+3+7+1”覆蓋東西南北中的改革開放創新格局。作為新時代改革開放的新高地,自貿試驗區核心任務是制度創新,基本要求是可複製可推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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