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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推進“互聯網+藥品流通”改革

2019-08-04 09:31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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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即日起,全市藥品零售企業將推行執業藥師遠程藥學服務和電子處方試點,目前,已有1000余家藥店先行試水。

據了解,重慶現有零售藥店約1.6萬家,申請註冊在零售藥店的執業藥師有9400余人,面臨著執業藥師缺口大、藥品處方來源難等現狀。

“此次試點正是為了緩解上述難題,推進‘互聯網+藥品流通’改革。”市藥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重慶市轄區內的藥店零售企業,均可自願參加執業藥師遠程藥學服務和電子處方試點。

“試點中,對於開展遠程藥學服務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允許其所屬門店的執業藥師註冊在總部。”該負責人説,在營業時間內開展遠程審方,其門店視同已配置執業藥師在崗。

在人員配置上,連鎖企業總部應當配備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數量的遠程審方執業藥師隊伍,原則上開辦30家(含)以內門店的應至少配備3名執業藥師;超過30家門店的,每增加10家門店(不足10家的按10家計算),應增配1名執業藥師。門店經營中藥飲片的,中藥類執業藥師配備應不少於執業藥師總數的25%。

針對鄉鎮(含鄉鎮)以下農村地區,藥店零售企業要配備1名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1名有3年以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歷、具有藥學中專以上學歷的人員來承擔執業藥師的職責。

在此次試點中,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可自建信息平臺,也可委託第三方開展遠程藥學服務,或與符合國家規定的醫療機構合作試點實行電子處方在線服務,解決處方流轉困難的問題。

“這將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市民到醫療機構掛號開具處方的難題,提高就醫效率。同時也可以解決藥店執業藥師全天候在職在崗有困難以及農村地區執業藥師配備困難的問題。”市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説。

電子處方開具要確保合法性和真實性,其開具範圍不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特殊管理藥品。開具實施實名制銷售的品種(如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等),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登記購買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同時,電子處方僅限于部分常見病、慢性病患者復診時開具。為低齡兒童(6歲以下)開具互聯網兒童用藥處方時,應當確認患兒有監護人和相關專業醫師陪伴。(記者 李珩 實習生 張藝)

名詞解釋》》

遠程藥學服務:指在零售連鎖總部或第三方機構設置執業藥師遠程審方工作室,配備一定數量的執業藥師,通過遠程網絡審方系統為消費者購買處方藥時提供在線審方服務的方式。

電子處方:指在零售連鎖總部或第三方機構採取與具備合法資質的醫療機構對接的方式,通過互聯網信息系統將具備合法資格的執業醫生開具的處方,流轉到零售藥店所形成的電子文書。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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