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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實施企業新型學徒制

2019-08-06 07:12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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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我省實施企業新型學徒制

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為加快技能人才隊伍建設,鼓勵企業大規模開展技能人才培養,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撐,近日我省制定出臺了《浙江省企業新型學徒制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

記者了解到,企業新型學徒制的培養對象為與企業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職工(職工學徒),和與企業簽訂一年實習協議和就業協議的技工院校畢業年度在企實習學生(學生學徒)。培養目標以中、高級技術工人為主,職工學徒培養期限為1至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年;學生學徒培養期限為1年。

《方案》還明確了新型學徒制涉及各方的職責要求——企業應與學徒簽訂培養協議,選派企業導師,建立學徒名冊。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制訂培養計劃,選派培訓指導教師,負責學徒管理。學徒應按照培養協議,自覺履行義務。

職工學徒在學習培訓期間,由企業按照勞動合同以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學生學徒按照實習協議約定及其工作貢獻由企業支付實習津貼。為了鼓勵企業積極實施新型學徒制,《方案》規定當地政府對職工學徒和學生學徒,分別按每人每年不低於4000元、3000元的標準補貼企業。(記者 李攀 通訊員 童偉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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